▲員警循線將陳男通知到車禍現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陳姓男子13日凌晨在北區海安、和緯路口酒駕肇事,陳男怕遭法辦,找來不知自己被通緝的洪姓男子頂替,市警五分局員警在洪男身上起出安非他命及吸食器,並循線找到站在附近觀察警方處理的陳姓駕駛,酒測值達0.46mg/L,2人分別依公共危險、毒品及頂替等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五分局和緯派出所13日凌晨0時許,在北區海安路與和緯路口處理小客車之交通事故,現場一名45歲洪姓男子自稱是駕駛,核查洪男身分過程中發現他為毒品及洗錢防制法通緝犯,當場逮捕起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玻璃球吸食器。
▲全案訊將洪男(左)及陳男(中)依毒品、公共危險、頂替、洗錢防制法、毒品通緝等罪嫌送辦及歸案。
員警訪查事故現場民眾,察覺該事故疑有頂替情事,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自小客的真正駕駛是52歲的陳姓男子,在車禍發生時就離開現場,並找來洪姓友人頂替,警方立即找到在附近觀看的陳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46mg/L,全案依毒品、公共危險、頂替、洗錢防制法、毒品通緝等送辦、歸案,並將自小客車吊扣。
五分局長陳宇桓表示,酒駕為交通肇事主因之一,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為維護社會安全,酒後駕車為警方重點勤務加強取締,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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