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擺花盆、很吵 暴走男恐嚇又放火遭重判

▲桃園市尹姓男子去年7月間持打火機焚燒農用三輪車,險將附近住宅燒毀;相隔四日又以相同方式焚燒雜草紙張,差點焚毀鄰近車輛與住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沈男潑灑柴油後用衛生紙點燃試圖放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沈姓男子因不滿鄰居吳、曾2人花盆擺放影響停車,聲音又很吵,飆罵「我會讓你死得很難看」被逮後獲釋,隔天又購買2.77公升柴油,潑在住處騎樓、機車及車輛上,再拿衛生紙點燃,也朝自己身上潑,所幸並無延燒。全案審結,法官依犯恐嚇、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共判處4年7月有期徒刑。

這起恐怖案件發生在今年4月間,沈男因不滿鄰居吳、徐擺放花盆影響其車輛停放,影響其居住安寧,於4月17日20時50分許,在鄰居住處前,對2人辱罵及恫嚇「X你X」、「我要開車出來撞你」、「畜牲」、「我會讓你死得很難看」等語,使鄰居心生畏懼,報警逮人。

隔天獲釋後,19日凌晨4點沈男前往加油站購買5瓶600CC礦泉水,將礦泉水倒掉,原本要買95無鉛汽油,結果買錯了,購買2.77公升柴油分裝在礦泉水空瓶後,接著在返回住處,將柴油潑在住處騎樓、2部機車及1台自小客,也朝自身潑灑,接著再拿出打火機1支點燃衛生紙,丟向引擎蓋引燃火勢。

▲▼打火機。(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沈男潑灑柴油後用衛生紙點燃試圖放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沈男於4月19日警詢、偵查及法官訊問時,皆辯稱是因服用多顆安眠藥而意識不清,才會去放火,但法官認為,沈對於員警、檢察官及法官之問話均能明白理解、清楚針對問題回答,並無言語含糊或答非所問。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沈男將瓶內液體朝自己臉部潑灑後,再將空瓶扔向車子引擎蓋,瓶內有液體灑出,接著持打火機,朝自己頭上、胸前點火,打火機出現火光,但被告身上並未著火。

沈男在庭審時供承,「我知道汽油有揮發性,一點就燃起來,而點燃柴油要摀很久,才會點起來,」柴油點著之後,只有噠噠的、噠噠的聲音,法官認為由此可見,被告顯然知悉柴油屬易燃液體,稍有火源亦可點燃,與因為買錯才買到柴油、辯稱其因為柴油燃點不夠點不著,才購買柴油潑灑,已不能採信。

法官審酌沈男不思理性平和與鄰居2人溝通,先出言恐嚇及公然侮辱,使其畏懼不安,致生危害於安全、釋放後又未反省,竟在住處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等等情狀,分別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又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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