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超兇網美出國撒潑踢鐵板!大鬧新加坡遭控6罪 網友炸了:丟臉

▲大陸網紅在新加坡辱罵護士警員被控六項罪。(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網紅在新加坡辱罵護士警員被控六項罪。(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一29歲網美近日在新加坡疑被代駕開車撞傷腳部,在醫院等了3小時都沒有被治療,一氣之下疑似辱罵護理師。警方到場後要求網美配合調查,沒想到對方不但拒絕錄口供,還多次質疑女調查官身分,甚至試圖強取證件。事後,她將影片發到抖音指控遭「歧視」,卻被網友罵翻。涉事女子13日被控6項罪名,在法庭上認罪並道歉。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該案件於10月10日凌晨時分發生在新加坡中央醫院內,當時,被告韓菲子(29歲)稱自己被汽車撞傷腳,到中央醫院看診,之後等了3小時還見不著醫生,其間疑與護士爆發口角。

一名警方調查員接獲報案後到醫院,試圖針對女子辱罵醫護人員一事錄口供,但女子多次顧左右而言他,始終拒絕配合。影片中可以看到女子一開不願正面回應是否有辱罵護士,更豪言把「新加坡全部警察叫來」,不願配合警方錄口供。

後來女子承認曾對護士爆粗口,更稱「我對她罵了怎麼了」,稱護士歧視她不是新加坡人,沒資格在新加坡看病。女子多次強調自己被一名代駕蓄意開車前行撞傷,在地上躺了20分鐘,而代駕沒有將她扶起來,她並曾向代駕索討5000新加坡元(約新台幣117505元)賠償。

報導指出,新加坡警察部隊10月12日深夜發文回稱,警方於10日凌晨約2時35分接獲報案,指一名29歲中國籍女子因腳部受傷求醫,期間大聲喧嘩,對公眾造成不便。她也被指,在警員到場前辱罵了一名護士。

凌晨約3時15分,兩名調查人員到場與女子交談,並說明是來自中央警署,一旁還有穿著制服的警員。談話過程中,女子拒絕配合錄口供,其間還用中文對一名調查官員爆粗口。女子接著開始錄影,過程中試圖拽一名調查員的證件,被後者堅決阻止。由於女子正在等待治療,調查員決定讓女子接受治療後再跟進案件。

警方調查後發現,涉案女子在10月3日就曾接受警方調查。當時濱海林蔭道一棟公寓保安團隊報案稱,保安員協助護送喝醉酒的女子回住所。但女子據稱推了保安員的肩膀並扯了他的領帶,還對保安員使用侮辱性和謾罵性言語。警員到場後女子雖然服從警員的指示,但警方還是針對她對保安人員犯下的罪行進行調查。警方後發現,女子涉嫌違反工作准證的條件,已轉交人力部調查。

▲大陸網紅在新加坡辱罵護士警員被控六項罪。(圖/翻攝自微博)

▲該女子將她與調查警員(圖片女子)爭吵的影片上傳到抖音。(圖/翻攝自微博)

涉案女子在抖音有超過25萬粉絲,是小有名氣的網紅。該女子將她與調查警員爭吵的影片上傳到抖音,引發熱議。但針對該女子和部分微博KOL想將事件包裝成在「新加坡被歧視」,許多網友不買單怒批「丟臉」,反嗆她出國就應該尊重當地法律,「在國內被慣壞了」、「在家裡橫習慣了」。更有不少網友稱羨慕新加坡的嚴格執法。

被告13日早上身穿黑色襯衫透過視訊系統面控,她披散著長髮,戴著黑框眼鏡,臉色有些憔悴。她被控六項控狀,包括一項公共滋擾、兩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以及三項抵觸私人保安業法令的罪狀。

若公共滋擾罪成,女子可被判罰款最高2000元。在防止騷擾法令下,辱罵公務員將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若女子對保安人員動粗若罪成,可面對罰款最高7500元,或坐牢最長2年,或兩者兼施;蓄意騷擾保安人員則可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1年,或兩者兼施。

控方指出,若被告有意認罪,他們將針對其中四項控狀進行審理,其餘兩項控狀則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對此,被告直接說,「我認罪,我道歉。」

法官詢問被告會否聘請律師時,被告反問若不請律師,提早認罪,是否能獲得較輕的刑罰,法官解釋提早認罪,有利於減輕罪行。被告表示明白,法官將案件展至10月25日,也批准她以1.5萬元保釋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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