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盛傳桃園市警局警用機車車頭安裝照相機,錄取拍照開單一次完成,交大澄清,純屬網路謠言。(圖/桃園市交大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針對網路近期在臉書、通訊軟體盛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巡邏機車車頭有最先進照相機錄影拍照開單,5秒開了15台機車未禮讓行人罰款新台幣6,000元紅單。桃園市警局交大今天重申,這是斷章取義之網路流傳謠傳影片,其實是民眾車用行車紀錄器拍攝影片向警方檢舉,純屬錯誤訊息。
▲網路盛傳桃園市警局警用機車車頭安裝照相機,但卻出現在台北街頭未禮讓行人,事後被北市警方開單照片。(圖/桃園市交大提供)
桃園市警局交大指出,根據網路照片中警用機車車頭上方為蜂鳴器、下方則為行車紀錄器,僅供警方一般行車紀錄使用。網傳影片內容有一名婦女站在行人穿越道,行經機車均未停讓行人直接通行,畫面跳出多張罰單截圖,其地址位於台北市,實為為民眾行車紀錄器檢舉開單之影像,但卻成網路謠傳為桃園警用機車以車頭鏡頭開單,絕對是「錯誤」訊息。
▲網路盛傳桃園市警局警用機車車頭安裝照相機,錄取拍照開單一次完成,桃市交大澄清,純屬錯誤訊息。(圖/桃園市交大提供)
桃園市交大重申,這則網路謠傳影片,從過去至今已分別由台中、台南、台北、桃園等市警局陸續澄清,每次皆會張冠李戴,警方也十分無奈,該影片為遭民眾以行車記錄器檢舉後,將檢舉結果剪輯至影片中,網傳影片中檢舉結果擷圖有註明是「民眾檢舉」,絕非傳言宣稱是警方舉發。
桃市交大呼籲,過去網傳影片也曾被挪用錯稱為政府科技執法或警用機車錄影開單,且將「機車」未停讓行人的罰鍰1,200元錯植為6,000元,根本以訛傳訛,籲請民眾勿輕信網路謠言。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