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勝訴確定。(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劉昌松、吳銘峯/台北報導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林杏兒,因黨內前中常委蕭景田、前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涉嫌替她賄選,引發軒然大波。林杏兒當選後,士林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但一審駁回。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日前也判決駁回檢方上訴,林杏兒確定當選有效。
目前高等法院尚未公開判決內容,據了解,本案二審於10月2日首度開庭,當時檢辯雙方就針對檢方上訴是否逾期提出爭執。庭訊完畢不到10天,高院就判決駁回檢方上訴。本案就此確定,不得再上訴。
本案因蕭景田涉案,格外引發關注。69歲的蕭景田遭檢方調查發現,他在去年11月間,以宣傳名義交付北投區多名里長6000元至1萬元賄款,涉嫌違反《選罷法》。檢調當時以證人身分約談林杏兒與多名里長,訊後均請回,另外國民黨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以5萬元交保。不過蕭景田傳喚未到,檢方去年12月29日發布通緝,同日對林杏兒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蕭景田最後主動到案,檢方聲押,但法院改裁定8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又改裁定1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本案相關共犯、里長、里長候選人接觸、交談。而檢方對林杏兒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法院最後駁回檢方請求,檢方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10月初首度開庭,但高院開完庭後,隨即做出程序判決,駁回檢方上訴,至於判決駁回的詳細理由須等高等法院公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