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林姓男子赤腳穿雨衣搶超商。(圖/ETtoday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芳苑鄉1名有詐欺前科的36歲林姓男子,26日深夜赤腳穿雨衣戴口罩,持30公分長「番刀」,騎機車前往芳苑1間超商搶劫得手1萬8千元,將機車棄置在數公里外的魚塭逃逸,警方組專案小組將他逮捕,彰化地院審結,依犯攜帶凶器強盜罪,處7年8月有期徒刑。
案件發生在2022年12月26日凌晨3時22分許,林男持一把長約30公分的番刀,將租來機車停在王功鎮海廟旁,穿著雨衣、戴口罩又赤腳進入超商脅迫店員強取1萬8千元,得手後逃離現場。
狡猾的林男,搶劫後快步跑出超商,再從暗巷內騎車揚長而去,他沿著偏僻人煙罕至的小徑,騎乘數公里後將機車丟在魚塭旁,將錢花光後再回家,以為做得天衣無縫,沒想到這一切都被路口監視器拍下,清晨被逮捕後坦承犯行,芳苑警方依強盜罪嫌移送。
林男在庭訊時向法官供稱,他確實有自櫃台處拿取金錢,但矢口否認有加重強盜犯行,並辯稱,他持刀進超商時,有向店員表示不會傷害他,只是單純要錢而已,「只是要向他恐嚇取財。」
辯護律師則指出,林男雖有持刀進入超商,並未拿刀指向對方身體,而且是對方向林說「錢你自己拿」,況且拿取抽屜中的錢時,對方並無抵抗阻擋,可見是「不願抗拒」,而不是無法抗拒或難以抗拒,因此所為並非加重強盜,僅僅只是恐嚇取財。
經法官勘驗筆錄及監視器錄影、照片,店員見林男持刀走向櫃台,隨及往後退去,當林男要求被害人將錢交出時,清楚的表明「會害怕」,林所持刀刃長度非短,將刀鋒指向櫃台,可輕易自旁邊通道進入櫃台,店員身處狹窄的空間內,無法閃躲、逃避其攻擊。
法官認為,林男挑選作案時間點為深夜時分,店內僅有店員1人,並無其他顧客往來,而林身形壯碩,又持具有高危險性的番刀命令店員交付金錢,已使生命遭受到不可預測或更大的侵害,依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萬8千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由於林男在台中租機車,雙方約定租期1日,至2022年7月5日14時58分屆期卻未返還,將機車占為己有,留供己用,又對店家寄出的存證信函置之不理,直至犯下該起強盜案後,才被警查獲發還,今年5月間被彰化地院依侵占罪判2月有期徒刑,接著又因涉毒,目前仍在勒戒處所觀察勒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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