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開太快猛急煞! 乘客起身準備下車...重摔撞擊頭部身亡

▲▼公車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淡水客運郭姓司機緊急煞車,導致已起身預備下車的陳張姓乘客跌倒身亡。(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開車要保持車距!新北市淡水客運郭姓司機駕駛公車沿龍米路1段往八里方向行駛,見前方車輛煞車減速,但因他車速稍快,為避免追撞緊急煞車,導致已起身準備下車的年邁陳張姓乘客因此跌倒,釀顱內出血,經送醫仍宣告不治。士林地檢署偵結,認雙方已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將郭緩起訴。

緩起訴指出,去年11月21日上午9時許,郭姓司機駕駛公車沿八里區龍米路1段往八里方向行駛,行經龍米路1段312號時附近時,因前方車輛因應路況煞車減速,郭姓司機因行車速度過快,只好緊急煞車,導致年邁的陳張姓女乘客瞬間跌倒撞擊頭部。

陳張姓女乘客經緊急送醫急救,仍於晚間7時許宣告不治,痛失至親的家屬也忍住悲傷情緒對郭姓司機提告。

偵查時,郭姓司機坦承不諱,檢方根據行車記錄器錄影畫面、現場照片等,認司機涉犯過失致死罪,審酌他身為職業駕駛人,未能謹慎駕駛確保乘客安全雖有不該,考量與家屬達成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要向公庫支付8萬元。

至於,警方告訴意旨指出,當時洪姓駕駛開車行駛龍米路1段最內側車道往八里方向,張簡姓駕駛車輛沿同向車道行駛於後,2人行經龍米路1段312號附近,洪姓駕駛卻從內側車道向右想切換車道,張簡駕駛也從內側車道向右想切換並嘗試超洪的車,超車失敗後才緊急煞車,釀司機撞上,同涉過失致死罪。

但張簡、洪姓駕駛均否認,張簡表示,他與洪姓駕駛是同時打方向燈切出來,外切速度也沒有很快,離公車還有一大段距離;洪姓駕駛則說,當時也是先探頭出去,準備確認後方沒車以後才切換車道,故認是公車司機的問題。

檢方為求謹慎,查看現場監視器畫面,確定洪姓駕駛行進時,顯示右側方向燈後緩速切換車道,張簡姓駕駛已切換到外側車道,為容洪姓駕駛先行,故煞車停留,故認2人並無違反任何客觀注意義務,張簡老婦死亡結果歸責於郭姓司機,故予2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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