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與翁姓男子共議,以鑽漏洞方式逃避停車場共計詐得1萬3千餘元停車費被查獲。(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3月間察覺公司附近收費停車場有漏洞,與翁姓男子共議,由翁先開車進入某停車場,取得停車代幣後,將代幣交由陳駕駛另1輛白色奧迪轎車離開停車場,以此漏洞詐得1萬3千餘元停車費,事後被停車場管理人員察覺報警提告。桃檢調查時,陳、翁2人坦承犯行,辯稱想節省停車費用才鋌而走險,檢方偵結依詐欺罪將2人起訴。
檢警調查,33歲的陳姓男子今年3月11日駕駛未懸掛車牌之奧迪白色轎車,停放在位於桃園區中埔六街某收費停車場,陳男為節省停車費用,竟與27歲翁姓友人共議,於今年5月3日晚間,由翁男開車至該停車入口處,翁取得計時停車代幣後沒有進入停車場,反而倒車退出,將停車代幣交給陳男後,由陳駕駛停放該停車場之白色奧迪轎車離開,逃避自3月11日至5月3日之停車費用1萬3500元,事後被停車場管理人員察覺後報警提告。
桃檢調查時,陳男坦承犯行,辯稱想節省停車費用才鋌而走險,事後已賠償給停車場業者,業者雖想撤回告訴,但詐欺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檢警依法仍能成立犯罪,檢方偵結依詐欺罪將2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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