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收簿手被羈押4個月「交保改當車手」每次抽2%傭金 23歲男慘了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萬華分局莒光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1名公務員遭假投資的詐騙集團鎖定當肥羊,公務員認為有異狀,立刻通知警員協助,假意配合詐騙集團要交付30萬元,最後再由警員出面逮人,警方發現,出面車手才在4月份遭警方逮捕,但當時是幫詐騙集團收取他人金融卡的收簿手,這次落網,已變成車手了。

警方調查,萬華分局莒光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1名40歲的陳姓公務員,透過通訊軟體加入某個群組,裡面宣稱投資可以有「高獲利」的報酬,陳姓女公務員發現有異狀,立刻通知警方協助,並且配合警員以假交易的方式,聲稱要支付30萬元投資,約出詐騙集團。

▲▼張姓男子4月才當車手,沒想到收押交保後又從操舊業。(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張姓男子(白襯衫)4月才當車手,沒想到收押交保後又從操舊業。(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到了相約時間,詐騙集團派出1名23歲的張姓男子到場,在交付過程中由警員在旁埋伏,最後警方見時機成熟,立刻上前將張姓男子制伏,並且帶回派出所偵訊,訊後依照《洗錢防制法》、詐欺等罪前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張姓男子並非第一次犯案,張4月間時,也於北市萬華區康定路派出所轄區的超商,領取包裹時被警方盤查,警方當場查獲他領取的包裹裡面有一張金融提款卡,聯繫卡主本人,才知道原來卡主因被詐騙集團所騙,才會寄出卡片。

▲▼張姓男子4月才當車手,沒想到收押交保後又從操舊業。(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北市萬華分局警員配合被害人約出車手,當場在超商面交逮人。(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當時也依照詐欺罪嫌將人逮捕,且羈押4個月後交保,仍然不知悔改,這次化身車手取款,被警方逮捕後才坦承,每次收取2%的利潤,這次收取30萬現金,則可以獲得6千元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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