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律系學生被爆「開賣淫公司」,學校祭出一大過一小過處分。(圖/翻攝自Dcard)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政大法律系何姓男學生日前成立新創公司「提供把妹教學與娛樂服務」,遭同校學生質疑媒介性交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近日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須支付6萬元處分金。政大今也公布校內懲處結果,依據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給予該生1大過與1小過處分。
何姓學生今年5月初成立「西格瑪有限公司」,並設立官網、官方IG、LINE群組,還在臉書「NCCU政大學生交流板」刊登徵人啟事,簡介公司是「一間提供把妹教學與娛樂服務的新創公司」。何姓學生遭檢舉後供稱,只是要教男生把妹,隨即發文致歉,校方依規定提送獎懲委員會進行審議。
政大校方今表示,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調查結果,該生徵才廣告放於學生交流板,造成多位學生對其公司營運感到不舒服,決議記1大過處分;另其類屬利用校園網路不當牟利或惡意破壞網路安全與秩序,擾亂校內公共秩序,另決議依學生獎懲辦法記1小過處分。
但政大也說,考量學校為教育單位,將另案討論學生懲罰存記及銷過實施要點,期望在學生銷過後,不在操行成績證明書留有任何紀錄,給予徹底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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