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2021年3月間某日清晨在龜山區某處見妙齡女子獨行,竟尾隨跟蹤後乘機撫摸下體強制猥褻後逃逸。(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於2021年3月開車行經龜山區某處路段,見妙齡女子獨行竟尾隨跟蹤,女子越走越快,陳男奔跑跟上時不慎跌倒,女子才驚見背後有人跟蹤,驚嚇之餘,陳男起身後徒手強拉女子靠近身旁,再乘機撫摸其下體後快速逃逸,女子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29歲的陳姓男子與被害女子素不相識,於2021年3月2日清晨6時許,陳男開車到龜山區某處停車後,見女子在清晨獨行經過該處,竟尾隨女子身後,再以跑步接近女子,但突然不慎跌倒,女子驚覺被跟蹤,驚嚇之餘,陳男立即站起,徒手強拉女子靠近身旁,並乘機強行撫摸其下體後逃離,女子受到驚嚇決定報案提告,警方循線查獲陳男到案,桃檢檢察官複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陳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根據檢警偵訊內容,被告陳男尾隨被害人,然不慎跌倒仍站起來徒手強拉告訴人,再強行撫摸其下體得逞隨即逃離現場之事實,警方提供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監視器錄影畫面截圖等佐證陳男犯行明確。
法官審酌,被告為逞一己性慾,強行對女子為強制猥褻行為,顯未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並造成女子心理陰影與創傷;被告於審理中坦承犯行,然迄今仍未與女子調解成立或達成和解。考量其犯罪之動機造成之損害,審結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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