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青年日探討司法鄙視鏈 法官曝昔日運毒案抓這兩國的人就會收到關切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Y’s Day週三青年日舉行座談,探討「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圖/陳弘修翻攝,下同)

記者陳弘修/台北報導

由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智庫、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台灣青年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勵志協會、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及US Taiwan Watch美國台灣觀測站、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Hello Taiwan協會共同發起的Y’s Day「週三青年日」,19日晚間舉行座談,探討司法改革,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表示,身為法律系的教授,一直覺得司法圈是個有一定階級的世界,雖然過去採取很多方式讓人民親近司法,但在司法當中就是會有容易被忽視的一群人,例如來自東南亞的移工或是台灣本土的原住民,這些不僅僅是電視戲劇的故事,也發生在這個社會中必須得正視這些問題。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圖中)

與談結束後,主持人與來賓們也和現場青年們針對通譯問題、法院鄙視鏈的法官主動責任與律師監督責任、如何讓不懂法律的人也能受到法律保護」、如何斷開鄙視鏈提高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如何讓法律用語讓一般民眾更為理解問題,進行討論與對答。

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表示,鄙視時常是會累積疊加的,當被歧視的移工殺了人成為殺人犯,就成為了歧視中的歧視。他自己過去剛到法院時,法院普遍都還沒有完備的通譯人才,每當有運輸毒品案件發生時,若是關押美國公民就會馬上接到美國在台協會AIT的電話,若是關押英國人也會馬上接到該國政府的關心,卻只有關押印尼、泰國人不會被關心,甚至當事人還不一定有律師。

錢建榮表示,許多在台外籍移工擔心被遣返,導致法律上產生許多問題,其實現今在台灣有很多勞力工作都是外籍移工在做,不涉及刑事案件時其實可以不需要特別去抓捕,反而造成更多的社會狀況。現今的法律人其實有非常多樣的出路,也未必要擔任律師、司法官才能做出貢獻。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

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說,台灣是個多元族群共存的社會,也因此一直面臨族群間的壓迫及歧視問題,而這往往是悲劇的溫床。在台灣歷史中,長期受到欺壓的受害者變成加害者的狀況屢見不鮮。近幾年越來越多律政影視作品開始揭露這種現象,加上許多投身保護少數族群工作的法律人的努力,才讓越來越多人注意到這些司法較少關照的角落。

董思齊也勉勵參與座談活動的青年們,他表示,台灣社會在推動民主深化的同時,也要思考如何完善司法體系的未盡之處,編織出能接住全體民眾的司法正義網。透過過去相當成功的民主轉型經驗,台灣民眾應一起努力建立一個全體人民共同參與的司法革新,藉以打造一個值得信賴、不遺落任何一個人、保障多元族群,同時讓所有人都願意認同的政治共同體。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指出,司法就像探照燈,應該照遍四處,但現實中有些角落就是照不到。美國政治哲學家John Rawls的《正義論》中提到,司法是為平均人所設的,代表了社會一般人,有平均人就有平均以上及以下,法律應該重視平均以下的人,這些人可能是基於經濟或種族上的弱勢,歧視從以前到現在都有。像是過去在日治時期,為了占領土地,政府不將原住民視為人,導致原住民不適用法律保護,備受壓迫。除了平均以下,還有一類人是平均以上,他們制定法律但不被法律所管轄,如同現今全世界有1%的人掌握99%的財富,擁有財富的人不用訴諸暴力,也沒有刑法可以對付他,他們擁有平均以上的特權,卻當成天災而非社會問題,也應該被重視。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圖中)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

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表示,自己身為法律界外的法律人,能看司法照不到的角落,她就讀大學法律系在家裡花店幫忙時,接受了客人的法律諮詢,才發現對方因為不懂法律而喪失了救濟管道,雖然法律保護人民的制度與規則都在,卻時常因為不了解而來不及。擔任編劇後,雖然沒有辦法為單一個人服務,卻可以透過戲劇讓更多人知道且更了解法律。台灣人普遍對法律有恐懼,但生活周遭都是法律,透過戲劇通俗方式,希望分享法律點點滴滴,讓民眾拉近與法庭間的距離,不再視法官、檢察官為洪水猛獸。

林珮瑜認為,人際關係難免都有鄙視,鄙視來自主觀價值判斷、對彼此不了解,每個人都不免抱持偏見,有不好的反應與態度,但越了解世界,狀況越可以減低。司法改革的路上,有許多前輩非常努力,難免遇到艱辛,法律系沒有必然要走的路,不走法律人必走的路,也不會讓你變渺小。有法律人的心就是法律人,自己透過編劇的方式讓民眾更了解法律,只要擁有法律使命感,不論在各行各樣,都可以成為司法改革的一份子。少一點鄙視,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斷掉鄙視鏈的斷點。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圖中)

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提到,自己在2010年偶然到法扶開始服務,第一個接觸的案件就是死刑,接辦這些案件之後,才發現最重要的是要站在當事人角度體會他的感受、同理他的心情,如果能透過工作改變他的人生,就是自己價值所在。自己過去曾服務移工案件,許多外籍移工在台灣遇到民刑事案件時,沒有錢請律師只好找法扶,例如,有名移工遭受雇主不當對待,為了逃跑還被告偷竊,迫於法律上的心理壓力只好認罪離開台灣,司法流程、司法人員對於外籍移工可信度的質疑與歧視,反映了社會上的刻板印象,儘管現今的司法人員已有所進步,但刻板印象仍在,如果再加上社會的刻板印象,進一步回到法院影響司法,會形成不良的循環。

▲Y’s Day「週三青年日」今天晚上的座談主題為 「光照不到的司法角落:透視台灣的司法鄙視鏈」,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擔任主持人,與在場青年對談的來賓們,包括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吳豪人、最佳利益編劇林珮瑜、法律扶助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以及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

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暨主持律師劉俊霙指出,自己十年前接下了特宏興368號的印尼漁工殺人辯護案件,語言的隔閡讓貌似程序完備的審判充滿著荒謬感,被告看似全程參與但因為無法用語言溝通而充滿疑惑與不解,導致案件進行充滿困難,甚至法院首次找來的通譯講的還是馬來西亞文;他也承辦過原住民的案件,審理過程中陪審法官也充滿對於原住民的歧視。

劉俊霙也舉另一個案件為例指出,因為當事人能夠理解簡單中文,就誤以為當事人能夠了解艱澀的法律用詞,輕易做出死刑判決,讓人覺得司法鄙視鏈就是反映了社會鄙視鏈。他認為,社會的確存在著鄙視鏈,但也曾遇到好的檢察官在案件中為外籍移工所努力,顯示台灣仍有在改變,努力讓未來社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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