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女星豪宅內玩吹牛險喪命 富少輸不起抓狂亂刺2女!判決出爐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外型出眾曾出演過多部戲劇的顧姓女藝人,去年初與許姓閨蜜在吳姓男友人北市內湖豪宅家玩。期間,3人玩骰子吹牛助興,並約定輸得要喝酒,豈料,吳男因懷疑2女串通,導致他不斷罰喝酒,抓狂持水果刀朝顧、許女亂刺,導致2人身受多處刀傷。士林地院審結,依2個殺人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6年,應執行有期徒7年。可上訴。

去年初晚間,30歲吳男與許姓女子(35歲)先在吳男家喝酒聊天,顧女忙完工作也前往,3人一起玩骰子吹牛,同時約定輸的人要喝酒。期間,吳男懷疑2女玩遊戲時相互串通,導致其不斷遭罰喝酒,心生不滿,衝入廚房持水果刀往顧女右後頸部、頭部多處揮砍;許女見狀放聲尖叫,且出言制止,也慘遭砍傷,直到吳男祖父聽見爭吵聲,才趕緊從房內衝去查看。

▲▼一群男女在豪宅內吃宵夜喝酒,卻突然爆發衝突3人遭利刃砍傷。(圖/記者游宗樺攝)

▲3人原本開心在豪宅內吃宵夜喝酒,卻突爆發濺血事件。(資料圖/ETtoday新聞雲記者攝)

家境富裕的吳男開庭時否認犯行,辯稱3人是多年好友,時常相約家中飲酒,且無任何仇怨,更以飲酒過量及精神恍惚卸責,且謊稱是顧女先持刀攻擊,他搶過刀子後亂揮才揮砍到2女;其辯護律師更稱,2女對於吳男行為證述有誇大不實說謊情形,且3人是因飲酒發生口角糾紛,屬偶發事件,縱使吳也曾稱「看我敢不敢弄死你」、「不相信我會殺人嗎」等,僅是一時氣憤衝動所言,並無殺人未遂犯行,而是傷害罪,請求從輕量刑。

法官勘驗顧女、許女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許女傳:「我沒有醉我被刺中腰,我知道完了,我應該傷口很深,因為我手麻了,是他突然衝向我我不知道拿什麼擋我倒在地上,狂踢他,他正面握著刀,刺向我兩次,結果踢也沒用,還是被他刺中」;顧女則回:「我當下覺得身體濕濕的一摸才知道是血噴出來我嚇死了」,認2人與歷次陳述一致,且3人並無仇恨、債務糾紛等。

▲▼   顧子歆          。(圖/記者黃宥寧攝)

▲顧姓女藝人(咖啡色外套)與許姓女閨蜜赴士院出庭。(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合議庭審酌,吳男僅懷疑2人串通導致他屢遭罰酒,驟然持刀行兇揮砍,且對賠償金無共識未達和解,兼衡其未婚、現擔任遊戲開發公司主管的特別助理,月薪4萬,依2個殺人未遂罪,各處6年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至於,吳男反告顧女傷害罪,顧女認自己因被吳男砍傷,導致身、心靈嚴重受創甚至留下疤痕,事後未得到道歉,還被蓄意捏造不實指控枉受冤屈,提起誣告自訴,法院依誣告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

今年4月顧女與友人赴法院開庭,向《ETtoday新聞雲》透露,吳男案發後不僅未道歉,自己也因此事嚴重影響身心,導致無法背劇本,進而影響演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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