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正宮告了小三2次,都無法制止她和丈夫在一起,怒連小三的公司一起告。(示意圖/AI繪圖/Moonshot)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正宮發現擔任航空公司高層的丈夫,4年來持續偷吃有業務往來的小三,期間正宮怒告小三2次分別獲賠20萬、30萬,不料仍無法阻止兩人交往,小三還頻頻向人夫撒嬌說「老公我要買愛馬仕」、「我要勞力士」,讓她憤而連小三任職的美國運通公司一起提告,要求公司和小三連帶賠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判小三侵害配偶權要賠20萬,但小三侵權和公司業務無關,判美國運通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正宮指控,小三明知丈夫有家庭,仍從2018年3月起和他交往並發生性行為,還用LINE說「我比較可愛吧!」,並傳送她躺床獨照,對丈夫說「我要勞力士」、「老公我要買愛馬仕」、「這是要買還是不買」,丈夫也果斷回「要」、「我要叫妳老婆」。另外小三還用「妹妹淚眼汪汪」、「我想要吃」來挑逗丈夫,兩人彼此報備行程,不論清晨或深夜、上班或下班,都透過LINE對話甚至視訊,已嚴重侵害她配偶權。
正宮指出,小三是美國運通公司的一名基層旅遊顧問,負責為客戶向航空公司訂機位、詢價,而丈夫是某航空公司在國外分公司總經理,有權利拿取機位,小三便用色相勾引他要求「喬機位」。她曾兩次發函要求美國運通公司禁止兩人有業務往來,都不被理會,她認為美國運通公司未盡監督責任,應和小三負連帶責任賠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美國運通公司表示小三和人夫之間的私人對話內容和職務無關,公司也無法限制小三和人夫有私人聯繫。
小三辯稱,對話中的「妹妹」不是指她自己,而是看了人夫分享「女兒放學見解隔爸在外等,她撇頭強忍淚水怕被看見」網路影片,裡面女童強忍淚水的模樣,讓她看完相當鼻酸,才傳送自己衣著整齊的流淚照給人夫,而「我想要吃」則是指肉骨茶,要禮物也是開玩笑,都是普通朋友對話而已。
法官認為,小三先前就因和人夫交往,被正宮告了兩次,需分別賠償20萬、30萬,如今仍和人夫互稱「老公、老婆」,索取高價禮品,還在深夜時分問人夫「你跟誰一起睡覺?」,行為明顯逾越正常朋友間的往來互動,判她要賠20萬元。
另外,小三和人夫的婚外情多半發生在下班時間,且客觀上和小三執行美國運通公司職務無關,僅屬私人行為,判美國運通公司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