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環保局訪查資源回收個體戶。(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資源回收再利用政策的推動下,產生資源回收業者及個體戶,其中個體戶會撿拾可回收物貯存於家中或周圍處所,其對資源再利用及垃圾減量貢獻良多,但如果忽略整理、囤積過量或占用人行道、騎樓等公眾通行空間堆放、容器殘留食物,便容易產生髒亂、發臭、孳生蚊蠅蟲鼠,影響觀瞻及衛生,引發民眾陳情,台東縣環保局為減少類似情形發生,持續主動執行個體戶訪查,1至9月總計訪查129處次,有髒亂情形者先予勸導改善,但屢勸不聽且限期未改善即予裁罰,計裁罰1件、罰款1,200元。
環保局指出,截至今年9月止,民眾陳情資源回收個體戶髒亂或異味案件計6件,常見是囤積凌亂、占用騎樓或人行道、臭味或孳生蟲鼠等問題,為加以防範,持續主動列管個體戶執行環境訪查工作,1月至9月底總計訪查129處次,期間原列管19處,經連續2次巡查確認已停收予解除列管3處,目前列管16處,並將持續執行。
另外,環保局發現部分民眾常在個體戶未允收下放置回收物,雖出自好意,但放置處屬公眾通行空間,不僅造成個體戶的負擔,也等同丟棄廢棄物行為,已併執行科技執法,以及個體戶如屢勸不聽又限期未改善者,都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款1,200元到6,000元,以促改善,避免影響環境衛生。
環保局呼籲,資源回收個體戶不管是否為環保局列管訪查,皆應適量貯放資源回收物,不要過量囤積或占用公眾通行空間堆放,定期變賣及清理環境,同時民眾也不要在其未允收下放置回收物,期資源回收與環境品質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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