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19日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解密政治檔案,未來國家機密檔案不再永久保密除有特殊情形外,至遲屆滿40年需解密。檔案管理局長林秋燕說,現行屬永久保密的檔案有4000多件,目前初步協調應有半數可在屆滿40年後解密,包括陳文成事件、林宅血案等社會矚目案件,都有望完整揭秘。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說,這次配合國機密保護法修法,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跟管道已經沒有永久保密的意旨,經審定為政治檔案的文件,這次修法經分離後的原件至遲40年要解密,可是有例外情況,包括會對從事情報搜集人員會有危害、會危及國安或對外關係的、會影響對外情報工作安全者等可例外。
高仙桂說,這類案件有4000多件,若符合例外情況,還是會維持保密原則;若不是這些狀況,至遲40年要解密。
高仙桂說,目前是希望如果不符合這些狀況的國家機密文件,暫不移轉,但會以分離處理的複製品並如原件,移轉給檔案局,然後並於目錄註記,提供各界運用。
記者追問,陳文成、林宅血案等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案子是否包括在4000多件的案件裡?高仙桂說,這4000多件是屬於國家機密檔案法永久保密的,這次檔案法修法通過後,會根據原則進行是否做永久保密的解釋。個案應該是屬於政治檔案。
國發會檔案管理局長林秋燕說,現行屬於永久保密的有4000多件,透過修法後,會讓原來的移轉機關做檢討,目前初步協調應該可以有半數的檔案可以在屆滿40年後解密。至於個案部分,要由原移轉機關和上級機關做進一步的討論。
林秋燕指出,法條部分也有增列,修正條例通過後,目前有定義最遲明年228可以施行,條文也規定,在些正條文通過後的半年內,這些元移轉機關應該要檢討。若6個月沒有檢討,則視為解除機密。
林秋燕補充,陳文成、林宅血案的原移轉機關是國安局,也就是修法草案通過後,國安局要在半年內要檢討完成。若滿40年仍不能解密,要經過情報單位的主管機關,也就是國安會的同意才可以延長。
林秋燕說,若是已經解密的檔案,原移轉機關以國家安全與對外關係危害有做限制運用部分,有2萬多件,修法通過的話要全部開放。若是已開放但有部分內容被遮掩處理,修法後會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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