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號事故5周年,罹難者家屬董小羚及人權團體質疑台鐵提供影片證據竄改,覆蓋時間。(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明天(21日)是台鐵普悠瑪號事故5周年,普悠瑪事故協會、台北文明人權協會今召開記者會,質疑台鐵竄改普悠瑪事故證據,覆蓋出軌影片時間,行政院調查小組有3大說謊,包括報告中出軌時間16時49分27秒時,還沒經過出軌前鐵橋,司機開車時速140公里尚未達臨界速度146.9公里,不可能翻車,要求重啟調查。
交通部鐵道局則表示,普悠瑪號事故案發後,證物遭檢方查扣,112年4月才歸還台鐵局,內容絕無造假可能;出軌處臨界速度範圍130.5~135.3 km/h,列車實際車速達141 km/h,超過傾覆臨界速度,列車因此出軌。
普悠瑪事故家屬范銘浚表示,根據當時行政院調查小組調查報告,普悠瑪號出軌時間為10月21日下午16時49分27秒,但這份資料徹頭徹尾有問題,行政院要查報告的影片沒有日期、幾分幾秒,居然可以在調查報告上載明幾點幾分幾秒翻覆在哪個里程中,但家屬向法院申請來的真正行車紀錄影片上有日期時間、列車車號編組。
范銘浚指出,根據行政院提供資料顯示27秒時列車翻覆出軌,但申請到的影片卻顯示,29秒還沒通過電門架列車開始傾斜點,27秒怎麼可能已經通過電門架列車開始傾斜點,為何行政院調查小組的影片要覆蓋時間,法院卻依據行政院調查小組資料判決,不應該讓司機承受那麼大冤屈。
▲普悠瑪號事故5周年,罹難者家屬范銘浚(左)及台北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右)質疑台鐵提供影片證據竄改。(圖/記者李姿慧攝)
范銘浚強調,普悠瑪號出軌很大原因在主風泵故障,普悠瑪號4個主風泵壞掉2個根本不能發車,正常下空氣壓縮空間10分鐘壓力從零到8.5磅,4個壞掉2個,要24分鐘才能完成,卻能正常行駛,是行政院調查報告很大的一個烏龍。
台北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行政院調查報告有3大說謊,第一,依法院資料得知普悠瑪臨界速度146.9公里以上才會翻車,但調查報告說謊臨界速度到140公里翻車,把責任推給尤姓司機員。
第二,調查報告顯示翻車時間為下午4點49分27秒 ,但是依據法院得來資料, 27秒時還在紅色警示燈號處,未通過鐵橋翻車處,打臉行政院運安報告說謊。第三,家屬依據法院資料算出當時列車時速,當初司機時速約為133公里左右,未達臨界速度,司法冤案讓無辜的尤性司機判刑4年6個月定讞。
張凱鈞表示,副總統賴清德為當時的行政院長,帶領行政院調查小組調查報告卻跟法院不同,法院因為行政院調查報告判定台鐵司機員4年6個月有期徒刑,明明從法院調出資料,這時間點還沒通過鐵橋,行政院調查報告可以睜眼說瞎話,法院卻依據這個報告判定無辜司機員有罪,賴清德要如何對司機員家屬和罹難者家屬交代,呼籲法院應重啟調查。
▲普悠瑪號事故5周年,台北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質疑行政院調查3大說謊,要求重啟調查。(圖/記者李姿慧攝)
普悠瑪事故協會理事長董小羚表示,她一直要的都是事故真相,現在給的都不是真相,只是推卸責任,推責司機員,一直以來都是家屬自己尋找證據比對,找專家學者協助,找出與行政院和運安會調查不一樣的證據和報告,在沒有找到真相前,在沒有等到台鐵承認錯誤前,他們找尋真相是不會停止的。
董小羚說,2018年10月21日發生甚麼事,不是用這種簡單呼攏民眾的方式就這樣結束,普悠瑪案子沒有得到真相前,還沒有結束,他們會想方設法把真相找出來。
交通部鐵道局表示,普悠瑪號事故案發後,證物遭檢方查扣,112年4月才歸還台鐵局,內容絕無造假可能;出軌處臨界速度範圍130.5~135.3 km/h,按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CMS)紀錄實際車速達141 km/h,超過傾覆臨界速度,列車因此出軌,列車出軌時間為16時49分27秒,與運安會補強報告一致,可受社會各界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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