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男子晚間在ATM領錢遭起疑,結果一查果然是車手。(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警方為了遏阻詐團車手提領惡風,經常巡邏ATM,日前晚間10點在大智路郵局前發現1名黑衣男子行跡可疑,懷疑很可能是車手,上前攔查時,原本往前走的男子卻往回走,後來拔腿逃逸,經攔下盤查,果然剛領完錢,而且把贓款放在巷口,製造斷點,證實了警方的直覺,車手是31歲的藍姓男子,訊問後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
台中市警察局針對日益猖獗的詐騙案件,透過大數據分析詐欺車手提款熱點、時間,加強巡邏密度,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員警16日晚上10點巡邏到大智路郵局時,發現1名黑衣男行跡可疑,直覺是車手,員警上前盤查,藍嫌無法交待他身上所拿的非本人金融卡的來源,這才坦承才領完10多萬元贓款。
藍嫌領完贓款後,依指示將錢放在某個巷口,1、2分鐘即被詐團上游拿走,目的除了製造斷點,更是防範黑吃黑。
警方表示,透過穿著、性別、外型、提款時間和地點,依其對刑案敏感度,要猜出是否為車手並不難,因此奉勸年輕人應腳踏實地,不要為蠅頭小利而背負一輩子的前科。
尤其洗錢防制法從今年6月16日修正實施後,無正當理由持有他人金融卡,即有可能觸犯第15條之1「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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