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統籌款、還稅地方! 柯文哲:財劃法上任1年就可送立院

▲▼柯文哲「找回財政紀律」政策發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豪攝)

▲柯文哲「找回財政紀律」政策發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豪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20日召開財政政策記者會。針對國家財政分配不均、特別預算常態化、稅制改革等問題,提出包括重建補助款及統籌款機制、地方財政自主均衡發展、翻新稅制改善課稅不公、財政紀律不再胡亂撒幣等方針;並拋出成立「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召開「全國賦稅改革會議」,且要徹底翻新不合時宜的稅制。

首先面對當前的財政問題,柯文哲認為,關鍵在「財政分配不均,區域發展失衡」,即「中央集權、地方窘迫」的情況。以2024年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來看,總額雖續創新高,達新台幣3811.7億,表面看來雨露均霑,實而強者愈強,2024加計其他補助後,光六都就分走65%,其餘16縣市及鄉鎮市只分到3成5,約1333.8億。

柯文哲說,過去的政黨每次選前都承諾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包括蔡政府第一任閣揆林全也曾來找過他談要修法,但選上了之後發現錢是自己在分,好處實在很多,就不願意修法了。他主張建立主責單位權責統一的財劃法,從現行營業稅提撥40%作為統籌分配款,「未來將提高到100%」,財源規模預估多出3000億。

另外,為了建立地方財政自主,不要讓地方為了統籌分配款,老是要看中央臉色,主張包括遺贈稅、土地增值稅、營業事業所得稅等都增加地方分成,還稅地方。而且直轄市、非直轄市的分配標準要一致,不是全台多套標準。

柯文哲也提出,政府近年持續性稅收超徵,蔡政府任內稅收超徵1.2兆,除了2020年因為疫情短收之外,其他每一年稅收都是超徵,尤其2022年更超收4000億。

「超徵這麼多,不曉得笨還是壞?」柯文哲說,這顯示財政部、主計處預算書根本估不準,1年估不準就算了,每年都估不準,這就是政府製造假像,預計要收多少稅,目標故意放很低,然後說我們政府做得很好,這是假性政治績效。柯也質疑,如果超徵,為何不優先來償還負債5兆8000多億,而是拿來發錢討好民眾?

至於特別預算常態化問題,柯文哲指出,蔡總統任內共編列14項特別預算逾2.4兆,比扁、馬政府16年加起來還多,包括防疫、前瞻、軍購等名目的特別預算,規避監督,甚至執行時間還跨到下任政府。

柯文哲主張,必須刪除現行預算法第83條第4款規定得以「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作為提出特別預算的條件;如遇到戰爭、大規模疫情與地震,編列特別預算當然合理,但是現行預算法所謂的「重大政事」到底是什麼?根本沒有標準,所以蔡總統才可以編這麼多預算。

最後柯文哲也提出必須檢討包括印花稅等多項稅目不合時宜,須檢討或廢除,以確保公平分配、促進資本積累,但廢除之前會先找到相應財源。並且要重新檢討稅制,不要讓用資本賺錢的企業或個人找巧門逃漏稅,以及台灣面對「國際最低稅負制」衝擊,須做好因應,避免將課稅權讓給國外。

至於未來若當選總統,幾年內能完成財政收支劃分法?柯文哲說,法案1年內送到立法院沒問題,剩下就要看立法院怎麼通過。

至於前瞻計畫的問題,柯文哲說,前瞻計畫造成地方自籌款不夠就是問題,甚至有些地方自籌款超過舉債上限,這就是大問題,政府預算還有第一、第二預備金,扣掉這些預備金,還要去編列其他特別預算才是大問題。

柯文哲說,就像記者會上說明,如果遇到戰爭、瘟疫、地震要用特別預算,大家沒話講,但是不該用空白支票編預算,前瞻計畫就是先編預算才編計畫,一定會留下很多問題。

柯文哲針對守護財政紀律,提出四大方針:

一、重建補助款、統籌款機制:財政收支重劃分,追求中央vs.地方雙贏,包含:
1.「權責統一,從雙軌制(統籌款、補助款)改單軌制」,未來要統一權責單位和計算標準
2.將統籌款規模擴大,做到公平;分成金額提高,兼顧績效
3.還稅地方,增加地方分成,部分稅收不需進入統籌分配,不再看中央吃飯,真正讓地方自主
4.公平分配,直轄市與縣市分配標準應一致
5.成立「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中央、地方政府、專家、民代共組,公開透明程序討論。

二、地方財政自主、均衡發展:在上述增加地方分成後,若以直轄市的遺贈稅,地方分成從50%提升到80%、縣市政府的土地增值稅,地方分成從80%提升至100%、營利事業所得稅,從地方原本無分成提升至5%,調整後以2022年試算,可增加513.7億元。

三、翻新稅制,改善課稅不公:召開「全國賦稅改革會議」,檢討不合理稅制。檢討所有資本所得的課稅方式,所得稅由累進稅率改為分離課稅(勞動vs.資本所得),才能公平分配稅收、助於促進資本累積,並確保不同收入來源者,各有合理的負擔。並檢討不合時宜的稅目,如印花稅、娛樂稅,尋覓財源後予以廢除,並且加強海外所得稅納入稅收體系,避免富人逃稅。

四、財政紀律,不再胡亂撒幣:避免超徵常態化、債務不斷上升,同時要求「超徵先還債」。財政部與主計總處應建立完整總體經濟模型,制定稅收預估標準作業流程;不應再選擇性採用數據,或受命上級長官「參數調整」,人為操弄預算課稅收入。終結「特別預算常態化」,拒絕「先上車後補票」,修法刪除《預算法》第83條第4款的「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杜絕空白授權漏洞。未來特別預算僅能在遇到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重大經濟變故、重大災變情形,要經過國會同意才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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