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名嘴沈富雄今年(2023年)在電視政論節目,評論旅美教授陳時奮(翁達瑞)是「知識分子的敗類」等語,被陳提起自訴控告涉犯公然侮辱罪嫌,台北地院今審理,陳委任律師主張言論自由應有最低界限、不該謾罵,沈反擊陳羅織他人罪狀、行徑荒唐,他最後悔的是「把陳時奮當成正常的知識分子,他不配!」法官諭知辯論終結,訂於下月(11月)3日上午宣判。
▲政論名嘴沈富雄評旅美教授陳時奮(翁達瑞)是「知識分子的敗類」等語,挨告公然侮辱到台北地院出庭 。(圖/記者黃哲民攝)
沈富雄開完庭原本婉拒受訪,最後仍忍不住說:「這是一個濫訟、濫訴,浪費司法資源,所以,有罪無罪,我心坦然。」
本案源於今年5月間,民進黨前黨工指稱遭受職場性騷擾事件,從綠營一路延燒形成全國性的#Metoo風潮,沈富雄和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於6月間一起上政論節目,評論國內性騷擾黑數究竟是1比10或1比100,事後陳時奮PO文批沈跟高利用#Metoo事件抹黑民進黨,聲稱2人說謊。
沈富雄隔幾天在同1個政論節目,嗆陳時奮「這個知識分子敗類,腦筋只有深綠意識形態,完全不分青紅皂白,他就是恨高嘉瑜」、「我跟高嘉瑜都沒說謊,唯一說謊就是沒有廉恥、厚臉皮的學者翁達瑞」等語,陳今年8月提起自訴,控告沈涉嫌公然侮辱,揚言「正式對媒體抹黑供應鍊宣戰」。
▲旅美教授陳時奮常以筆名「翁達瑞」PO文評論台灣時事,近期有多案在台北地院審理。(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北院今開庭,勘驗沈富雄在政論節目的評論影片,陳時奮則沒有出庭,委任2位律師代打,主張沈在節目裡劈頭就罵陳「敗類」,顯是對陳心生不滿而特別譏罵,已非合理評論,台灣是言論自由國家,但政論仍應有底線,不該淪為謾罵,相關判決「汗牛充棟」、已為言論尺度訂出一條最低界限。
陳時奮的律師聲稱「沈先生是民主先進,我們尊重,但應做好榜樣」,律師自稱也曾上節目、說話前字斟句酌、就怕挨告,何況沈天天上節目,應就事論事,陳的媒體聲量遠不及沈,律師請法官斟酌「司法機關有義務導正這種惡性循環」,查明誰在虛構事實、誰在散布假訊息。
沈富雄反擊陳時奮的律師,強調「我不是來聽訓的」,國內政論節目確實有人造假、令人無法忍受,但他向來嚴謹約束自己言論,「我不是在街頭巷尾胡說八道,在大庭罵人、在小巷握手言和的市井小民,我不是這樣的人!」
沈富雄說跟陳時奮素昧平生,陳的律師卻說他對陳心生不滿,這毫無道理,「他今天走在我面前,我也不認識他」。沈強調看陳PO文罵高嘉瑜一大堆,「就算有再大耐性,也很難忍受」,陳目的是打擊高、批高不配被民進黨提名連任立委,卻連帶把他拖下水,只因他在政論節目跟高坐在一起。
沈富雄說,陳時奮不在政論節目現場,PO文全憑自己想像、感覺好像在場似的,其實他跟高嘉瑜在節目中所談的性騷黑數,是泛指社會大眾認知、非針對民進黨,陳卻說他們2人都說謊,還要他們2人互告證明誰說謊,「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壞習慣,又發作了」。
沈富雄說,自己1986年回台為民主自由奮鬥至今37年,第1次挨告公然侮辱,只因為3句評論,他覺得很莫名其妙,他評陳時奮「知識分子的敗類」,是因當時認為陳是美國、加拿大的教授,身為知識分子,怎能羅織高嘉瑜的罪狀。
沈富雄指稱,「敗類」一詞可用來評論人格或行徑,例如打假球的球員被罵敗類,可以解釋成這個球員是敗類,也可說打假球的行為是敗類,「那他(陳時奮)所做的(羅織)行為是不是敗類?」
沈富雄承認當時心中憤怒,覺得「他(陳時奮)就是荒唐!」沈自稱對知識分子要求比較高,本案最讓他後悔的「是把自訴人(陳時奮)當成正常的知識分子,我覺得他不是,而且他不配!」
陳時奮的委任律師主張沈富雄狡辯、建請依法審判。沈回敬「我不能接受被說成狡辯」,自稱無論被判有罪或無罪,「我視之如浮雲」。法官諭知辯論終結,訂於下月(11月)3日上午9點29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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