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圖/記者屠惠剛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中選會今(20日)公告第11屆區域及原住民立委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限制,以中選會公告的算式結果來看的話,競選經費額度最低的是連江縣選區,上限為1028萬8千元,最高額度則是新北市第1選區的1981萬9000元。
中選會表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計算方式,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2項第1款規定,立法委員選舉為以「各該選舉區之應選名額除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30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
然而,算式中,所「加上的固定金額」,則是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項及第4項規定,立法委員選舉定為新臺幣1千萬元為基準。中選會還提到,當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新臺幣1千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新臺幣1千元計算之。
此外,中選會說明,算式中的「選舉區人口總數」是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項規定,係指投票之月前第6個月之末日該選舉區戶籍統計之人口總數。
依此算式來看,連江縣選區的上限為1028萬8千元,為所有選區中,競選經費額度最低的,而新北市第1選區的上限為1981萬9000元,則為所有選區中額度最高。另外,平地原住民的立委候選人競選經費額度上限是1191萬8000元;山地原住民的立委候選人則是1219萬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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