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國小黃姓教師,對班上一名同學經常不作業,於去年2月至3月間,多次在班上公開責罵學生「懶蟲、全家不要臉、爛家長」等語,小六生以錄音筆錄下,家長聽後報警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國小一名黃姓教師,對於班上一名學生經常不按時交作業頗有微詞,去年2月間發現學生藉故沒交作業,在全班面前公開責罵「懶蟲、就是不要臉,全家都不要臉、爛家長教出這種爛小孩」等語,結果被小六生拿錄音筆錄下,家長一聽氣炸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誹謗罪,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後6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姓教師於2020年起任職蘆竹區某國小教師,去年2月間,因班上一名學生多次不交作業,也不聽老師指令,黃心生不滿,竟在教室當著全班同學面前辱罵「就是不要臉,全家都不要臉」、「混帳東西」,翌日這名學生又忘記寫作業,黃師再度怒飆「懶蟲、爛就是爛、這種爛家長教出這種爛小孩」等語;隔幾天,小六生又忘記寫作業,黃師三度飆罵「不是天天遲到就是故意不交嗎,你媽寫什麼?故意不帶回去的嘛!對不對?你媽就是這種寵小孩,什麼記得帶考卷回來,你以為寫這樣我就會相信嗎?你們家任何一個人講話我都不相信了,我也不會找你家長去溝通了,因為溝通沒有用啦」。
結果,小六生帶錄音筆悄悄錄下黃師辱罵內容,回家放給父母聽,父母一聽氣炸了,質疑只是未交作業,有必要罵全家嗎?氣得報警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須對於兒童本於耐心而教之,被告身為教師,對學子未遵守班級規範,並未能本於教育理念諄諄教誨,卻以言語在公開場所公然侮辱、誹謗及其父母,造成學生精神心理上之難堪及傷害,影響其心理之健康發展,雖公開道歉悔罪,迄今未能與學生達成和解,賠償其等所受損害,被告犯後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屬良好,被告黃男因無刑事犯罪而受科刑紀錄,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誹謗罪,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要在判決確定後6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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