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鹿草鄉殯儀館。(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黃資真/嘉義報導
嘉義縣鹿草鄉立殯儀館今年3月發生領錯遺體火化,導致林姓死者遺族只能以骨灰罈進行告別式的烏龍案件,事後受害者家屬也向葬儀社、殯儀館人員提告毀損屍體罪,不過,檢方考量3名相關人員非故意領錯,且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予以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陳姓死者家屬委由葬儀社王姓負責人處理喪葬事宜,訂在3月12日進行遺體火化,之後王男再交由林姓女子執行流程,而林女在火化前一天前往鹿草鄉立殯儀館,向陳姓管理人員詢問死者遺體的冰櫃位置,2人卻都未在核對編號、姓名的狀況下,就將3號冰櫃存放之林姓死者遺體拿出退冰,並在12日當天送往火化。
然而,殯儀館人員於同天上午清洗冰櫃才驚覺有誤,急忙通知火化場,惟遺體已火化完成,最終導致林姓死者的家屬舉辦告別式時,只能以骨灰進行。
後續家屬氣炸報警,怒告王男、林女、陳姓管理人員等3人毀損屍體罪,日前檢方偵結,3人未經核對冰櫃編號及名字之過失行為,屬於非故意,不構成損壞屍體罪的要件,且雙方也已和解,因此予以3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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