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夜店慶生遭性侵!男大生搭計程車一路跟回家 闖香閨逞慾

▲▼性侵,做愛,偷情,劈腿,性行為,性交,約砲,一夜情,渣男,渣女,交往,開房間。(圖/記者鄺郁庭攝)

▲小美在夜店慶生時,認識了陳姓男大生,沒想到竟遭對方性侵。(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正妹小美(化名)先前到夜店慶生,期間結識了20歲的陳姓男大生,沒想到狂歡後竟遭陳男闖入房間性侵,氣得她報警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陳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美2022年12月間受到邀約,前往大安區某知名夜店飲酒慶生,狂歡的過程中認識了陳姓男大生,一群朋友就這樣喝到隔天凌晨3點。

等到聚會結束,大家準備離場,小美已經喝得不省人事,陳男眼見有機可乘,於是跟著小美搭上計程車,一起返回小美位在信義區的住處。

陳男就這樣一路跟著小美回家、進入房間,後來發現小美醉倒,於是動手性侵得逞。而小美發現遭到性侵,也嚇得報警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基於乘機性交的犯意,利用小美酒醉陷入不知抗拒的情況,動手性侵得逞,但因為2人已經調解,陳男如數賠償,小美也不願再追究刑事責任、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依照乘機性交罪,判陳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且在判決確定後3年內,要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參加5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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