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等通知再來!控學弟吃案懲處出爐 退休警:無關痛癢

▲潘姓退休員警指控自己學弟「藉故拒絕受理」報案,是吃案             。(圖/當事人提供)

▲潘姓退休員警指控自己學弟「藉故拒絕受理」報案,是吃案 。(圖/當事人提供)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東森新媒體ETtoday》21日曾經獨家報導,高雄市一名退休潘姓員警跟鄰居發生肢體衝突後,拿著驗傷單前往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提告,他指控員警藉故拒絕受理報案,直到他打了好幾通的電話向督察室投訴之後,才有員警趕到他家通知做筆錄,鳳山分局懲處出爐,承辦員警劣蹟一次,值班幹部申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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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的潘姓員警在16日快接近中午左右,跟隔壁鄰居發生口角衝突,潘姓退休員警說:「對方還拿了畚斗,連續朝著我頭猛打數十下,導致我下顎被畚斗打傷流血,而為防她繼續猛打攻擊,就用雙手去擋她的畚斗攻擊,因我手上拿著手機怕掉落摔壞,一方面要護著手機,一方面要擋她的攻擊,致雙手臂也被畚斗打傷,左手食指背部受傷」。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而潘當天下午快接近2點,拿著驗傷單到文山派出所報案,他指控文山派出所一名黃姓警員藉故拒絕受理報案,要他回家等通知,結果等到晚上8點,還未接到通知。潘事後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投訴,才有3名員警到家裡通知,要他隔天上午10點再到文山派出所找同一名員警製作筆錄。這讓潘姓退休員警質疑,警方拒絕受理報案在先,然後還要等隔天找同一位員警才能受理報案?派出所內沒有其他員警可以及時處理嗎?質疑「這根本就是吃案」。

鳳山分局21日強調:「本案文山所黃員係因受理其他民眾報案,始未能當下製作潘民筆錄,無拒絕或推諉情事,但未能報告值班幹部調度其他人員協助受理報案,處事確有欠當,將追究行政責任。」

今天(22日)這起案件的懲處出爐,鳳山分局決定「承辦員警確實在受理報案,惟未能報告幹部協處,予以劣蹟。值班幹部未掌握所內狀況,未主動協助受理報案,予以申誡」。不過鳳山分局也強調潘姓民眾來報案時,值班員警正在接聽電話及聯繫、備勤員警也就是黃姓員警正在受理詐欺案、接續處理侵佔案,同時員警有請潘民在所等候,惟潘民不願等候,經潘民同意後,始互留名片及聯繫方式。對於鳳山分局的懲處,潘姓退休員警認為:「追究行政責任,就是記一支不關痛養的劣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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