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陪席法官控庭長霸凌 司法改革黨黨主席赴士檢按鈴提告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蘇姓法官日前於司法院內網「法官論壇」PO文指出,同庭的陳姓庭長霸凌、拒在判決書上簽名,且要求書記官不得公告判決主文,請求司法院儘速處理;然而,陳姓庭長則表示「貼文內容與事實不符」。對此,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今(23日)赴士林地檢署具狀提告,陳姓庭長涉強制、妨害公務、恐嚇危害安全罪嫌。

▲▼           張靜  。(圖/記者黃宥寧攝)

▲士林地院民事庭陳姓法官遭指涉職場霸凌,司改改革黨黨主席張靜今(23日)赴士林地檢署具狀提告。(圖/記者黃宥寧攝)

張靜指出,士林地院院長工作會報再三宣導,為維護當事人權益,務必於宣判當日公告主文,受命法官確認陳姓庭長拒簽名後,為免延遲交付判決原本,便將判決書原本交付書記官,不料,陳姓庭長竟告知書記官:「不准公告判決主文」,導致宣判當日未能依法公告。

張靜強調,台灣司法官場受到民進黨執政的歪風影響,官場風氣敗壞,為協助想要依法辦案勇敢的法官擁純淨辦案空間,故抽空具狀具名向士林地檢署提出指控,細訴士林地院民事庭長涉公務員執行職務卻假借職務上權力以脅迫手段,應涉有強制罪、妨害公務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

全案起源於,本月16日民一庭蘇姓法官於《法官論壇》PO文《請司法院儘速依法處理士林地院民一庭庭長文中所載違法之事》,內容提及,該庭受命邱姓法官依評議結果撰寫判決,且受命法官、陪席蘇姓法官均在判決書上簽名,未料陳姓庭長閱覽判決書後,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雖在評議簿寫下意見,卻拒在判決書上簽名,受命法官請求庭長簽名,庭長卻不遵守《法院組織法》第105條所定「應遵守過半數決的規定」。

然而,陳姓庭長低調回應「貼文內容與事實不符」,已整理評議、宣判及再開辯論意見書的時序,將送交自律委員會;士院也表示將召開自律委員會查明相關事實,待事實調查清楚,再做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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