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力搖晃男嬰害他腦出血!無照保母遭判刑2年定讞

▲▼ 雲林11月大男嬰遭保母摔傷 。(圖/民眾提供)

▲雲林男嬰腦出血,無照保母遭判刑定讞 。(圖/民眾提供)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雲林斗南鎮谷姓無照保母,2021年間受託照顧一名11月大男嬰,結果男嬰因嘔吐不止被緊急送醫,當時檢查出腦出血,醫師緊急開腦取出頭蓋釋壓,並通報虐嬰。保母遭逮時謊稱男嬰自高處不慎摔下而受傷,但最高法院調查後,認為應該是保母猛力搖晃男嬰致傷,將她判刑2年定讞。

谷姓保母現年25歲,她19歲時就與丈夫結婚,並生下一名兒子。2020年間一家搬到雲林斗南鎮居住,丈夫在台電外包廠商工作,谷女則是在家照顧小孩,順便當起保母,收費照顧別的孩子。而受傷的楊姓男嬰則是在2021年8月間,父母透過社群找上谷女,以每個月3萬元的代價,將當時約8個月大的男嬰全日托給谷女照顧。

谷女照顧男嬰約3個月,某日夜間因嘔吐不止,被送到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救治。當時醫師診斷為腦出血,緊急動手術取出腦蓋釋壓,保住男嬰性命。醫師懷疑為虐童事件,啟動通報機制。檢警調查時,谷女辯稱當時不小心將男嬰自2公尺高處摔下,摔下後就昏迷、嘔吐,所以才會送醫,並無虐童。檢方不採信,認為谷女涉嫌虐童,將谷女聲請羈押獲准,並對她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谷女以不明方式,猛力搖晃男嬰,導致男嬰受有外傷性腦損傷,右側前額顳部到頂葉硬腦膜下大面積血腫,急性出血,合併腦脫疝,右眼視網膜多層次出血,左眼視網膜點狀出血等傷害,已經妨害男嬰身心健全、發育。但考量男嬰治療後生長速率已在正常範圍,眼睛追視及眼神接觸符合該年齡發展里程碑,視神經與中樞神經結構正常,一二審法院僅認定谷女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採信二審見解,2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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