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付112萬謊稱信用卡遭盜刷 女出怪招被拆穿!法官判全賠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女子2020年加入刷卡買手機賺退佣的群組,7天內血拚112萬餘元,反被王姓首腦坑走,女子異想天開,向發卡銀行聲稱遭人盜刷信用卡消費,企圖賴帳,銀行凍結付款,換成女子所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業者跳腳,提告索討,台北地院審結,認定女子輸入支付工具帳號密碼付款,不能置身事外,判她全額歸還業者墊付的貨款112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女子使用Pi拍錢包支付工具,綁定自己名下5張不同銀行發行的信用卡,於2020年9月10日到同月16日,狂刷13筆各3萬元到10萬元消費,主要購買手機,共112萬餘元。經營Pi拍錢包支付工具的拍付國際公司墊付貨款給特約商店後,向發卡銀行請款時,竟被告知持卡人聲稱遭盜刷信用卡、這13筆消費列為爭議款,拒絕給付。

拍付公司向女方索討也被拒,提告主張女方同意Pi拍錢包支付工具服務條款並開始使用,拍付公司依照契約,受女方委任處理與特約商店間的消費金額給付事宜,既已完成墊付,女方就應全額還款。

女方推稱本案13筆交易是她授權王姓男子代為交易,拍付公司明知她已向發卡銀行提出爭議款申訴, 卻仍墊付貨款給特約商店,依Pi拍錢包支付工具服務條款,應由拍付公司自行承擔損失,女方更瞎扯拍付公司日後可從應付給特約商店的其他墊付貨款抵扣,這樣就不必蒙受損失。

法官指出,Pi拍錢包支付工具服務條款明定,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帳號密碼,不得授權他人用於交易,否則都視為使用者本人行為,由使用者自行負擔責任,女方違約授權王男使用Pi拍錢包支付工具完成本案13筆交易,且由女方自行輸入帳號密碼,根本不是她所稱遭盜刷信用卡。

法官認定拍付公司依支付工具服務條款,受本案女方委任墊付帳款,金額也都正確,據此判決女方就應依委任關係的委任人責任,全額歸還拍付公司這13筆墊款共112萬餘元,外加以年利率5%計算的利息,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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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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