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陸戰隊66旅傳出軍士官涉嫌盜賣刺針飛彈發射筒案,據指出,該批軍火案疑似與今年3月間檢警在龜山區某民宅查獲羅姓男子擁有大批軍火案疑似同一來源。(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檢調偵辦海軍陸戰隊疑似盜賣軍品刺針飛彈發射筒案,檢方昨天複訊後向桃園地院聲押4名軍士官,由於本案相當敏感,檢調對此均三緘其口不願透露相關案情,但據指出,這批軍品疑似與今年3月檢警偵辦龜山區民宅查獲羅姓男子擁有大批軍火案相同來源,桃園檢方今天不願證實,但強調仍在釐清中。
針對媒體報導「刺針飛彈發射筒疑涉外流」案,桃園檢調偵訊後,今天上午向桃園地院聲押4名涉案軍士官,目前桃園地院聲押庭尚未召開;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今天表示,經查確有於2019年雙聯裝剌針飛彈射擊後發射筒一枚,但屬於舊式雙聯裝刺針飛彈訓用耗品,目前將持續配合桃園檢方調查釐清,相關涉法人員檢討後將予以嚴懲。
此外,至於這批軍用品源自何方,據指出,桃園地檢署今年3月間指揮保二總隊刑警大隊、龜山警分局在龜山區某處民宅查獲羅姓男子非法持有大批疑似國軍制式槍械包括非制式衝鋒槍、非制式步槍等4把、子彈1萬4千發以及大批改造槍械工具與槍枝零組件等軍品,本案疑似同一來源。
桃檢偵訊時,羅男坦承持有這批軍用品,但辯稱係於2012年間受何姓男子所託在龜山區某公園一批封存箱子,內有非制式衝鋒槍、非制式步槍、各式彈藥等,何姓男子委託在其住處寄存,另於2020年5月間在台南地區以6萬元向年籍不詳男子購得手槍槍管一支等物,至於槍彈用途等,羅男則不願說明。
桃檢當時認被告羅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其寄藏非制式衝鋒槍、非制式步槍、子彈及槍砲、彈藥之主要組成零件罪,檢方認為,羅男寄藏之槍枝、彈藥數量龐大,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及秩序,建請桃園地院量處最重之刑,羅男目前還在桃園看守所羈押中。
至於昨天檢調查獲刺針飛彈發射筒是否與羅姓男子軍用品案源自同批,桃檢不願證實,只強調本案仍在偵查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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