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刑事局外觀。(圖/記者張君豪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近期刑事局對全台警方暑期青春專案的執行成果進行分析,發現許多少年在成人引導下參與詐欺等犯罪活動。詐團成員常以「提供打工機會」為誘餌,誘使少年擔任詐騙犯罪底層工作擔當取款車手。警方呼籲:家長們需要特別關注有青少年孩子的家庭,注意孩子的日常交往情況,給予他們關懷和支持,以防止他們參與詐騙活動並成為共犯。
刑事局指出:詐團常在暑假期間,青少年休假期間透過社群平台,以刊登徵求短期打工、接線生等方式吸引青少年加入詐團。歹徒打著賺取零用金為幌子,誘使青少年參與詐欺犯罪。家長應定時查看孩子的網路瀏覽內容,並注意他們是否有參與暴力鬥毆、賭博、加入不良組織等偏差行為,防止黑幫組織利用青少年參與幫派犯罪。
台中地院近期判例:如果未成年子女涉及詐欺活動,如擔任詐騙車手等,家長可能會被判決承擔民事連帶賠償責任。根據台灣現行法令,未成年子女未滿18歲,在法律上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如果被害人提告究責,法官通常會認定父母或青少年監護人有管教不周連帶責任,並需負擔被害人遭詐騙財損的賠償責任。
警方指出,網路世界無邊際,可以讓青少年從中獲取新知和探索學習正向知識,也可能讓青少年接觸到影響身心的負面資訊,呼籲家長須善盡監督責任,保護兒童、青少年正確使用網路。民眾遇到不明人士要求匯款、購買點數、提供個資和金融帳戶、拍攝性隱私影片都應拒絕並報警求助,以免成為淪為詐騙犯罪共犯或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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