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營運監理組長徐榮崇說明「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為鼓勵吹哨者揭發鐵路機構內危及行車安全的潛在因子,交通部鐵道局今年1月推出「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不過前9個多月爆料檢舉案件掛零,直到今年10月中終於接獲3件檢舉案,鐵道局目前調查中,也呼籲鐵路從業人員多加利用,揭發不安全事項,共同提升鐵路行車安全。
為加強鐵路安全監理,交通部鐵道局依鐵路法第56-6條規定於官網建置「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提供鐵路營運機構從業人員「自願、保密」通報管道,將工作中所發現不安全或有安全疑慮之狀況通報鐵道局,以及早發掘潛伏在鐵路系統之危害因子,並督促營運機構適時採取必要之矯正措施,避免影響鐵路行車安全。
鐵道局營運監理組長徐榮崇表示,「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為今年1月1日建置,採自願保密通報管道,及早發現潛在危險因子,對象依法開放鐵路營運機構從業人員,包括交通部台鐵局、台灣高鐵公司、農業部林業與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及台灣糖業公司等四家營運機構,舉凡駕駛、行控、乘務、站務、維修及其他從業人員,發現有不安全因素,皆可透過該通報系統就任何不安全事項提出自願報告。
徐榮崇表示,「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提報不安全事項,需要留下姓名、聯絡方式、所屬單位和職稱、聯絡方式,以及危害類型和事項等,鐵道局對通報者身分及資料皆會予以保密,鼓勵吹哨者勇於舉報組織內隱匿危害事項或便宜行事等事件,不以處分或究責為目的,若事實明確,將請營運機構說明,若有違法,將要求鐵路機構限期改善或處以罰鍰,目的是提供鐵路行車安全環境。
徐榮崇坦言,「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今年1月到10月初都沒有收到通報案件,10月中後收到3件有關行車安全的通報,這3件案件還在查明中,收到後會依照相關規定查處,輔助提早發現危險因子找出問題。
▲交通部鐵道局副局長呂新喜。(圖/記者李姿慧攝)
至於「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為何建置後9個多月檢舉案件掛零,鐵道局副局長呂新喜表示,因為現在反應管道很多,公務單位也有民意信箱可以反映,運安會也有建置通報系統,「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今年1月建置上線後,僅限從業人員,可能是初期通報數不高的原因。
呂新喜呼籲鐵路從業人員可多加提報危險因子,呂新喜強調,該制度不是要追究和究責,是希望提早發現危險因子和任何不安全的事,並提早改善,系統也一定會保密吹哨者個資。
呂新喜表示,不只是台鐵、高鐵、林鐵和糖鐵,若通報事件有涉及鐵道局工程等問題,內部也會啟動調查和檢討、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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