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駕駛頻傳超速釀重大車禍奪命 學者:建立淘汰機制

▲▼ 新澳隧道內北上車道連環車禍。(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新澳隧道內北上車道連環車禍。(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近日重大事故頻傳,繼10月21日健全通運遊覽車駕駛一路超車甚至超速,在國3撞上小客車釀4死,今(24)下午蘇花公路又發生17車連環車禍,疑似砂石車駕駛超速導致追撞事故,學者表示,職業駕駛人風險高,超速和危險駕駛等重大違規應檢討記點制度更趨嚴,淘汰不適任駕駛。

21日剛發生遊覽車駕駛超速釀4死車禍,今下午蘇花公路再發生砂石車超速重大意外,導致1死、11人輕重傷。據了解,砂石車駕駛疑似以時速75公里行駛,導致在限速40隧道內煞車不及,猛撞前車釀禍,引發17車連環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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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指出,車輛疑有超速行駛部分,經調閱該車GPS速度紀錄,車輛於隧道內行駛速度皆於速限40公里以下,惟相關事證已由警方扣留分析中,後續將以警方調查結果為主。

由於112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相關規定除一般駕駛人適用外,也包含遊覽車、客運、計程車、貨車等職業駕駛。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近期已發生遊覽車和砂石車職業駕駛違規造成兩起重大事故,雖然違規記點制雖已從半年延至1年,但職業駕駛人包括貨車、遊覽車、客運等,長時間在路上跑,大型車造成行車安全風險高,記點規定應該要更為嚴格。

李克聰建議,職業駕駛若危險駕駛,違規記點累計時間應拉長為2年或3年,該期限內若有超速、闖紅燈、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以及危險駕駛行為等,經2到3年累積記點的檢視確認是否適合駕駛,不適任就吊扣和吊銷駕照,

李克聰強調,近期發生二件重大交通事故,交通部應重新檢視記點制度、防範未然,違規型態較重大者或危險駕駛,一定期間內累積一定記點,應該要有淘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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