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一名劉姓空軍退役上校被指控在8年當中吸收6名現職軍官替大陸刺探軍情,經過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起訴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宣判,7人當中最重判處20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
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今年1月偵辦共諜案,帶回劉姓退役空軍上校及現役孫姓中校、劉姓少校等7人,其中劉男等4人遭聲押獲准,其餘3名現役少校則諭令新台幣10萬至20萬元交保。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將涉案7人起訴。其中在押4人,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在25日上午作出判決。
檢調調查,劉姓空軍上校自2013年退伍後轉往中國經商,但卻遭對岸吸收,藉軍中人脈滲透國軍,拉攏現役海、空軍軍官,法官認為劉姓退役軍官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判處12年、交付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判6年、收集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有期徒刑4年,合併執行20年,另外沒收犯案所得1670萬9千元。
▲高雄高等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同時劉男8年來已吸收6名軍官,並藉由空殼公司掩飾非法收入,收取中共新台幣20萬至70萬元報酬,若有提供國軍情資,更可獲取3萬至10萬元報酬。其中包含的現役孫姓中校,也因為交付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判6年、陸海空軍刑法當中交付機密於敵罪判處14年、為敵收集機密罪3年、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賄賂罪8年、詐欺取財罪1年、偽造文書判2年、同時沒收犯案所得39萬9千元,合併執行19年6月,褫奪公權3年。
現役劉姓中校也因為8起犯行被認定有罪,分別為收集機密未遂罪、交付機密於敵罪、職務交付機密於敵罪、為敵收集機密罪、交付機密於敵罪、貪污治罪條例等,所以合併執行20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他也是被判最重一位。還有一名龔姓軍官判3年6個月,鄧姓軍官有期徒刑2年、林姓軍官有期徒刑6個月。另外一位劉姓軍官則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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