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麥當勞 。(示意圖/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女子去年9月間在路上撿到一個皮夾,裡面除了有現金還有麥當勞點數卡,她隨即跑去麥當勞將1279元的點數全部花光,事後被警方循線查獲時,王女推說皮夾是「洪姓男友」撿到的,也是男友叫她去買賣當勞。但法院審理發現,根本沒有「洪姓男友」這個人,認為王女是「幽靈抗辯」,依侵占遺失物罪判她罰金8000元,而且還要歸還點數或等值金錢。
判決指出,郭姓男子在去年9月間皮包遺失,裡面有現金3500和麥當勞的點數卡,後來他報警後發現,王女在同年月16日到18日的3天內,拿著他遺失的點數卡到麥當勞消費,總共買了1279元的商品,王女也被警方循線查獲。
王女辯稱,皮夾是她「洪姓男友」在建工路高應大附近撿到的,也是男友把點數卡交給她,叫她去麥當勞消費,但卻又提不出「洪姓男友」的真實姓名和相關資料,因此仍被移送、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女對於辯詞一直不願提供任何證據來調查或佐證,屬於「幽靈抗辯」,而且她在警詢中也曾坦承「哪裡拿的不記得了」、「只記得在路邊撿到的」、「看到在地上就徒手把它撿起來」,後來雖然在偵查時改稱皮夾是男朋友撿到的,辯詞前後矛盾,因此依侵占遺失物罪判她罰金8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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