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郭台銘連署賄選案再燒 士檢大舉搜索...嘉義帶人漏夜偵訊

▲郭台銘今晚前往西門町商圈連署站。(圖/郭辦提供)

▲郭台銘連署站涉不法,士檢今(26日)指揮調查局士林站再度發動搜索。(示意圖/郭辦提供)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宣布獨立參選總統,在各地設立連署站,但卻頻傳「花錢買個資」,士林地檢署從本月17日起連續發動搜索約談,其中北投區溫泉大亨陳仲明以300萬交保,同時聲押禁見其沈姓女密友,今(26日)再度指揮調查局士林站等單位,南下搜索嘉義等2處,帶回6人,4名證人已請回,2人正漏夜偵訊中。

北巿調查處士林站蒐報郭台銘連署行賄情資,報請士檢指揮偵辦,檢方本月17日指揮北市刑大、文山二分局等單位加入辦案團隊,執行搜索多個處所。

士林地檢署本月22日新聞稿指出,全案經查賄二組(主任)檢察官訊問第一層被告後,依供述內容火速向上溯源,先後查獲到第四層共犯,目前對7名被告依違反選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對7名被告做出強制處分,謝3萬元、游5萬元、江10萬元、周3萬元、溫1萬5000元,溫泉大亨陳仲明300萬交保,沈姓女子聲押禁見。

士院認,沈女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對連署人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嫌疑重大,有逃亡事實,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裁准羈押禁見。

至於,全案依何種方式涉犯連署行賄罪或對價關係為何,以及外傳有當鋪涉賣個資給涉案人員,甚至里長賣里民個資等,檢方則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說明。

稍早,楊姓被告複訊以10萬元交保,另名羅姓被告由檢察官如火如荼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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