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永康槍案「M型禿」雙槍俠裁押禁見 逃亡路線曝光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一處大樓9月發生槍擊案,鄭姓被害人遭謝姓男子持槍射擊造成左大腿肱骨骨折送醫,謝嫌駕車逃逸。25日在新北市永和地區某大樓處將謝嫌逮捕到案,並起出作案手槍、子彈,全案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移送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法官深夜裁押禁見。

▲台南市警方,經45天全力追緝,於25日近中午在新北市永和地區某大樓處將謝嫌逮捕到案,起出手槍、子彈,全案依法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方,經45天全力追緝,於25日近中午在新北市永和地區某大樓處將謝嫌逮捕到案,起出手槍、子彈,全案依法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永康分局指出,本案因屬重大槍擊案,在市警局長廖宗山指示迅速破案以穩民心,第一時間即由永康分局與刑警大隊及刑事局八大三隊、八大六隊及一大三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案發後雖即已鎖定槍手身份為66歲謝姓犯嫌,由於謝嫌開車逃逸,逃逸過程中屢換藏匿處所及交通工具,四處找人投靠,試圖影響警方追緝,惟專案小組動員近百名警力,針對謝嫌可能逃逸路線、可能藏匿處所及可能使用之交通工具,逐一梳理掌握,並派員埋伏、跟監,仍都差一步。

然專案小組加緊腳步部署與追查最後研判出沒地點,依據犯嫌所躲藏的地點及使用過的交通工具,再逐步分析縮小包圍網,最後在專案小組在25日探查過程中,發現特徵相符對象(犯嫌的M字頭),於25日上午11時20分許,在新北市永和地區某大樓處前逮獲已逃亡45天的謝嫌,並起獲作案用手槍2支及子彈39顆等證物。

查緝專案小組表示,由於追緝過程都不眠不休,辦案到連睡覺做夢都會想像到犯嫌模樣與行徑,尤其是謝嫌外型「M字頭」太顯眼,此次專案人員依據分析與比對發現可能會躲藏的地區,卻在探查新北永和地區過程中,發現特徵相同的對象,隨即大膽上前查捕,一句「阿椎」看到該男子有反應立即上前逮獲,終結槍擊犯一個半月的逃亡。

台南地院指出,謝男經訊問後坦承犯行,並有證人證述及相關資料佐證,且案發後,未回其住所居住,已有逃亡事實,認有羈押被告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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