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小三、約女子開房,還會在網路上分享心得。(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CFP)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一名就讀博士班的人夫不僅偷吃小三,還會在社群論壇發布「獵豔」文章,講述與其他「F罩杯」女子發生性行為的過程,妻子得知後氣炸向對方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百萬。台中地院判賠40萬元為適當。
人妻指控,與丈夫阿明(化名)還有2名子女的家庭生活原屬幸福美滿,對方卻自去年12月起,外遇小三小芳(化名),至少發生4次性行為,看到小芳傳送的私密照片,還會曖昧回應「好美」、「好想舔」,更連續約了2名標榜「F罩杯」的美女開房洩慾。
不僅如此,阿明還會在發生性行為後,將心得與過程公開發布到網路論壇,大肆宣揚自己的戰績,人妻因感到痛苦、羞恥,提告求償100萬元,並提出雙方簽訂的婚姻契約,證明婚姻期間她可自由查看丈夫手機內容。
阿明辯稱,協議是因擔心他在中國天津就讀博士班時搞外遇才會簽訂,答應無條件讓對方看手機,但並非終其一生只要有婚姻關係即可檢視,因此妻子所提出的證據皆未經他同意查看手機取得;另與小芳的關係僅是普通網友,曾外出吃飯,並無發生性行為,而他在論壇發表文章,僅有作者代號,根本無法辨認真實身分,何來妻子所稱之「感到痛苦羞恥」,請求駁回或酌減賠償金額。
法官從婚姻契約中發現,前言提及「為保障婚姻生活幸福美滿,本於理性溝通協調,經慎重考量,願遵守下列約定」,應認契約所拘束期間,並非僅止於阿明赴中國就讀博士班期間,再勘驗人妻提出之對話紀錄、行車紀錄器錄音檔,足認阿明侵害妻子配偶權,判賠4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另,阿明在網路上發表的「心得文」的確僅有作者代號,無從使他人得知真實身分,人妻此部分求償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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