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櫃台結帳!變態淫狼「手提袋藏手機」緊貼身後偷拍裙底

▲桃園市劉姓男子今年8月間在八德區廣豐商場見短裙辣妹身材火辣,持手提袋暗藏手機偷拍裙底風光,被辣妹發現後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劉姓男子今年8月間在八德區廣豐商場見短裙辣妹身材火辣,持手提袋暗藏手機偷拍裙底風光,被辣妹發現後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劉姓男子今年8月間在八德區廣豐商圈內,見一名短裙辣妹身材火辣自後跟蹤,將手機開啟攝影功能後放入手提袋偷拍裙底風光,辣妹驚覺劉男一直跟在身後回頭驚覺有手機,質疑自己被偷拍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犯行,因女子不願和解,法官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29歲的劉姓男子今年8月24日晚間7時40分許,在桃園市八德區廣豐商場內閒逛,見穿著短裙女子身材火辣,趁其在某櫃台前結帳未注意之際,以手機朝女子裙底錄影,偷拍女子大腿等非公開身體隱私部位,女子驚覺劉男跟在身後發現被偷拍後報警處理,八德警方查扣劉的手機及所拍影像,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複訊後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等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劉男於警詢與偵查時均坦承犯行不諱,告訴人即證人女子於警詢時證述內容相符,八德警方則提供現場監視器錄影擷取照片與現場照片等佐證,被告犯行足堪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劉男與告訴人素不相識,僅見告訴人身著短裙而圖一己之私慾,於案發商場開啟手機錄影功能後將手機放置於手提袋內,並以手提袋貼近告訴人裙底方式偷拍其身體隱私部位,且一路尾隨拍攝告訴人裙底至結帳櫃檯前,顯然欠缺尊重他人生活私密領域,致使女子身心受創;考量他始終坦承犯行,且有意與告訴人和解,僅因告訴人無調解意願而未能取得告訴人原諒,法官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一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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