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中部地區多所大學上百名學生遭集體詐騙案,1名已畢業的張姓女大生,勇敢出面接受媒體訪問,揭露詐騙手法。據警方初步調查,主嫌林姓男子以「上線拉下線、簽約立即拿五千、不用付分期款」為誘餌,吸引被害人上當;張女說,如果被害人完成第1次貸款簽約,犯嫌會再使用話術「因已有人報案,如不簽第二次就會被告」,在擔心挨告的情況下,被害人不得不硬著頭皮再簽第2次貸款,她因此簽了兩次共11萬元的合約書,每月要繳交約8000元貸款,目前才繳到第2月,還要1年多才能將欠款還清。
▲張姓被害女子接受媒體訪問。(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張女表示,她畢業於逢甲大學,學生時期打工時,有1名莊姓同事向她請求「能不能以學生身分幫忙購買蘋果3C產品,會有5000元報酬」,她顧及同事情誼決定幫忙。簽完合約後,對方稱會有融資公司撥電給她,要她向公司聲稱「有確實拿到產品、買了哪種品項」,但其實她根本沒有拿到產品。
張女說,騎車返家途中,越想越不對勁,因若對方是利用學生購買產品的差價來賺錢,給她5000元佣金卻也划不來。(據查,以某電信為例,1TB的15ProMax空機是5萬6990元,學生方案則為5萬2990元,差價為4000元。)
張女指出,第一次簽約是簽下一款7萬元的蘋果電腦,起初第一次分期有人幫她付款,她便相信真的只是在幫同事的忙,不料同事又說,因已經有人報案,若不辦理第二次也會被告,要求她簽署第二次合約,因害怕被告,她就又簽了一張Iphone 15 pro的合約,兩次相加共11萬元。
張女稱,除第一次分期款項確實有人幫她出錢,就來卻再也沒有人幫忙付,她只好自己慢慢付,一期約繳交8000元,目前已繳了2個月。
張女認為,「莊姓同事是主嫌林男的下線,通訊行老闆應與林有勾結」,因簽約的同時,她還簽了一份跟通訊行無關的切結書,內容表明該次交易跟通訊行無關、只是借場地,覺得不單純。
台中警方表示,截至27日下午5點,有80名學生向校方通報,完成報案有17人(逢甲10人、靜宜1人、弘光1人、東海2人、嶺東1人、僑光1人、虎尾科大1人),被害人損失金額在5至10萬元不等,將持續與校方聯繫,呼籲已向校方通報但尚未報案製作筆錄的學生,主動出面說明被騙過程,釐清案情。
▲中部多所大學驚傳百餘名學生遭騙。(圖/ETtoday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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