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對涉嫌違造郭台銘總統大選連署書的李、黃2人裁定收押禁見。(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檢調偵辦總統選舉偽造連署書案,認為李姓、黃姓民眾偽造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書嫌疑重大,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以李、黃2人偽造文書及妨害個資涉嫌重大,且對犯案情節所述互相歧異,有串證逃亡之虞,今(28)日下午裁定將兩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院指出,被告李、黃兩人經訊問後,都坦承涉偽造連署書,並有共犯等人及遭冒用身分之證人證詞,且查有手機內容照片、監視器截圖、身分證件、連署書等件,足認被告李、黃2人涉犯偽造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之犯罪嫌疑重大。
另李與黃就何人指示?如何索取證件加以影印?如何填寫連署書等情節,2人所述互相歧異,且與其他共犯陳述亦有不同,更有共犯未到案,考慮被告李、黃2人為主嫌,被告李男於警方提拘時,並有逃亡之行為,目前為偵查前段階段,認2人有羈押之必要,均應予羈押並皆禁止接見、通信。
(17:47更新)
另一方面,涉嫌買票的趙姓男子,經法官訊問後,坦承收受他人交付的現金5萬元及連署書,並坦承以每人200元之方式進行連署,且坦承有交付現金及空白連署書給特定選民,並委託他人尋找連署人,但否認有何對連署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等情。由於趙與選民間的LINE對話紀錄已被檢調掌握,法官認為他涉嫌買票嫌疑重大,加上還有其他共犯及相關證人未到案,加上趙在調查官至住處搜索時,涉嫌撕毀行事曆滅證(其內載有連署人姓名、數量及金額),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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