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當街槍殺仇家 槍手賠400萬終獲減輕刑期定讞

▲槍手槍殺殺手。(圖/視覺中國)

▲男子製造假車禍,當街槍殺仇家。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宜蘭男子劉子琰,與羅姓男子有債務糾紛,2人多次發生衝突,劉男甚至還帶著妻子躲到嘉義,但羅男仍放話要處理劉男。劉男因新仇舊恨,2021年10月間,開車尾隨羅男,並製造假車禍逼羅男下車查看,隨即當街槍殺羅男,並帶槍自首。案件審理期間劉男雖自承犯罪,但法院均認為他沒有悔意,重判22年。直到更一審時,劉男承諾賠償被害家屬400萬元,達成調解,更審才予以減刑為1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2人間有債務糾紛,劉男認為對方欠他23萬元,但對方竟在外放話,反而宣稱劉男積欠他50多萬元債務。劉男與羅男的妻子傳送LINE訊息談判時,又生嫌隙、不滿,劉男更認為羅男唆使人砸毀自己妻子的車輛;另外也認為羅男唆使人,砸毀劉男父親位在宜蘭縣的電子遊戲場所。對於羅男步步進逼,劉男與妻子躲到嘉義從事殯葬事業,打算避避風頭。沒想到又聽聞羅男找上當地黑道,放話要圍剿劉男。

在新仇舊恨、宿願累積下,劉男萌生殺意,在2021年10月間返回宜蘭,打算了結此事。他找出先前透過友人購買的土耳其ATAK ARMS廠ZORAKI 914-TD型槍彈,並開車尾隨羅男。半夜2點左右,在宜蘭市區,自後方假意撞上羅男的車輛,羅男下車查看時,突然在駕駛座大喊「站好!」並朝羅男射擊多槍,其中一槍還貫穿羅男頭顱。劉男當街槍殺對方後,還朝對方車輛再開了一槍,打傷在車上副駕駛座的死者友人。劉男隨後帶著槍枝前往警局自首,檢方聲押獲准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劉男雖坦承犯罪,但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劉男並無悔意,殺人後帶槍自首也只是想要換取減刑,因此法院均不援引自首減刑規定,仍將劉男重判有期徒刑22年。案經撤銷發回後,高等法院更一審期間,劉男以400萬元與家屬達成和解,並支付20萬元,隨後又依約定支付3萬元。更一審法院因此減刑,將殺人部分改判有期徒刑1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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