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早鳥票優惠將採記名制。(資料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為維持「早鳥優惠」公平性,高鐵今(31日)宣布,12月1日起實施「早鳥優惠」記名制,購票須輸入使用早鳥票旅客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每張早鳥票僅限輸入身分證號本人搭乘,乘車須帶身分證等查驗,無法證明本人將補票並加收5成票價。相關記名制早鳥優惠車次11月3日起依售票時程逐日開放預購。
台灣高鐵強調,預訂「早鳥優惠」專案車票時,須逐一輸入每位旅客之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因僅限本人搭乘使用,請旅客訂票時務必確認輸入資料之正確性,以免影響優惠權益。高鐵提醒早鳥優惠票經完成訂位後,不再受理變更身分證號,僅可取消訂位,重新購票時則無法保證享有原購早鳥優惠票價。
高鐵「早鳥優惠」記名制實施後,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及自動售票機將不再銷售早鳥優惠票,旅客訂票需利用台灣高鐵網路訂票系統、「T-EX行動購票」App或合作便利商店;完成訂票後,則可透過「T-EX行動購票」App、便利商店,或至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取票。
高鐵公司提醒,12月1日起之早鳥優惠票面將註記旅客「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末五碼」,旅客持早鳥優惠票乘車時,應攜帶與票面登錄證號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驗,若無法出示合格證件,將依「無票乘車」規定補票,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票價50%。
以北高65折早票968元為例,若無法證明為本人,除將視為無票者補票外,還要加收5成,若乘客在左營站下車前被查驗到無法證明是本人,等同需重新購買北高車票1490元,再加收5成票價745元,等同加罰2235元。
另若於列車出發前遺失早鳥優惠票,可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各車站售票窗口申請掛失,經確認訂位資訊相符後即可補發車票,每張車票限補發乙次,並將酌收30元手續費。
高鐵自2011年推出「早鳥優惠」以來,於離峰時段提供多元優惠票價,引導旅客分流搭乘。目前「早鳥優惠」提供指定車次標準車廂對號座全票65折、8折及9折優惠,依高鐵公司公告之開放訂位日起限量發售,最晚發售至乘車日(含)前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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