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攜槍赴港被捕 2000港元「簽保守行為2年」免最重14年刑期

▲▼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Stephen Jeff Wilson。(圖/翻攝參議院網站)

▲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威爾遜(Stephen Jeff Wilson)。(圖/翻攝參議院網站)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威爾遜(Stephen Jeff Wilson)21日前往香港時,被發現公事包內有一把「無管制牌照」左輪手槍,當即被警方帶走調查,訊後以2萬港元現金保釋外出候訊,不得離港。香港西九龍法院昨(30)日庭審後,同意威爾遜以2000港元(約8287元新台幣)擔保,「簽保守行為」2年,並將涉案手槍充公,以此結案。

《環球網》報導,控方稱,被告(威爾遜)在警誡會面時承認犯案,考慮到被告背景,以及在港無刑事定罪紀錄,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以2000元(港元),「簽保守行為」2年,並下令涉案手槍充公。

據了解,「簽保守行為」是一種預防措施,須通過擔保方式,以某種金額,並以自簽或由其他保證人作擔保,承諾保持行為良好及遵守法紀,擔保期不超過三年。「簽保守行為」命令必須列明犯人在擔保期內不能做的事情。

威爾遜是2020年當選華盛頓州參議員的美國共和黨籍人士。按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規定,除非持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任何人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如觸犯無牌管有槍械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4年。

威爾遜在事發時曾強調,手槍不是海關發現,而是自己在飛機上想從公事包裡拿口香糖出來吃發現的,飛機降落後,他也主動告知機場海關人員,「這是無心之過,他相信事情很快就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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