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再強調「化解地方債風險」 專家:首要為制度建設

▲人民幣,新版,紙鈔。(圖/CFP)

▲人民幣。(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會議10月30、3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強調要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機制,以及健全房地產企業主體的監管制度。對此,專家分析,會議所強調的就是制度建設,「要把配套改革、政策優化、管理優化結合好,帶頭的還是制度安排,要在改革的軌道上『動真格』。」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提到,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建立同高品質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這類意思過去也說過,但這種表述出現在中央正式會議上,具有明顯的指導意義,對政府債務管理工作強調了制度建設。

賈康說,要把配套改革、政策優化、管理優化結合好,帶頭的還是制度安排,要在改革的軌道上「動真格」,過去說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標本兼治,且「治本為上」,這次會議表述的「長效機制」等講的都是要有治本這方面的進步,才能達到長效機制的境界。

賈康認為,這次強調政府債務管理機制,首要是制度框架上怎麼能夠真正在中央和地方之間,把適應市場經濟客觀需要的分稅分級財政體制透過深化改革「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地落實,「如果沒有落實,地方政府的基層困難、隱性負債、土地財政短期行為等就會發生。」

▲海南貨貿進出口總值單個自然年首超千億元人民幣。(圖/CFP)

對於會議對房地產政策陳述,賈康分析,實際上是在繼續前面已經看得很清楚的定位,就是房地產業對國民經濟支柱的功能作用應該得到發揮。

賈康進一步指出,一方面,投融資等金融方面的配對要合理化,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另一方面,在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與原來的一些政策有延續性,但又進行了優化,更有系統性。

賈康說,會議強調了管理的重要性,包括健全房地產企業主體監管制度和資金監管,完善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這些表述非常明確地說明在已經出一些問題以後,管理方面應該更講究嚴謹科學。

另外,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的會議提到,要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方面。賈康認為,現在感覺已有了框架,所謂「一攬子」實際上講的還是配套,在整體宏觀政策方面,前一段時間大家關注的就是1兆國債,它匹配的還有地方債明年的額度提前在今年來安排,這都是擴大內需和優化結構的結合。

賈康強調,「一攬子化債方案」合在一起,是一種積極有為的在發展中解決問題的思路,並不是說防範債務風險,現在就不敢動了,陽光化地發債、長期的特別債、地方長達30年的專案債等,都是很好的機制,在發展中間可以既擴大內需、又優化結構,又有很長時間的騰挪餘地,「像30年的地方債等於把中央層級的特別國債地方化了,可以涵蓋非常弱現金流的一些建設項目,對於發展後勁的培養、整個結構的優化的貢獻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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