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排氣管要經認證!114年元旦起納驗車 違法上路最高噴1800元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帶隊執行「靜桃專案」,取締改裝車噪音車輛。(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改裝車噪音擾民,114年起改裝車未採用噪音認證排氣管將開罰並列驗車項目。(資料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改裝車擾民,環境部光今年1到8月就收到2.3萬件檢舉,研擬修法強制要求汽機車若改裝須採經噪音認證的排氣管,預計今年底前上路。交通部也配合環境部修法,114年元旦起,改裝排氣管將列驗車項目,未使用經噪音認證排氣管,最重可吊銷牌照,另上路遭取締也可罰900到1800元。

配合環境部推動汽機車改裝須採經噪音認證的排氣管政策,交通部近日也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噪音認證排氣管納入驗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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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表示,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依行政院指示改裝車噪音危害防制策略,配合環境部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改裝排氣管將納為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項目,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的排氣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規劃,民眾改裝車輛排氣管,需使用經噪音管制認證的排氣管,114年1月1日起將列為檢驗項目,另外113年12月31日前申請改裝排氣管,經公路監理單位檢驗合格,可辦理變更登記。

▲台南市警五分局聯合交警大隊、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北區大光國小周邊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取締噪音改裝車47件。(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改裝車噪音擾民,114年起改裝車未採用噪音認證排氣管將開罰並列驗車項目。(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緯表示,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認證制,《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民眾改裝車輛需使用經噪音管制認證的排氣管規定,預計明年1月上路,但將給予民眾約1年緩衝期。

趙晉緯說明,1年緩衝期後,民眾若使用非經噪音認證排氣管上路,114年元旦起將可開罰900到1800元,並同時列為檢驗項目,若未使用認證排氣管,驗車時也會被要求限期1個月改善,若遲遲不改善,最嚴重可註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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