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環保公司王姓負責人與鄭姓員工前往振興醫院整理資源回收物,豈料王與鄭共同搬運連座鐵椅時突鬆手,導致鄭左手被壓傷因此截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某環保公司王姓負責人與鄭姓員工,前往振興醫院地下室停車場一起搬運連座鐵椅時,王男突鬆手,導致鐵椅落下壓傷鄭的左手,鄭自行前往國術館就醫未見好轉,2天後突發敗血性休克,為保命只好進行截肢,更釀右手五指缺血性壞死等傷害,事後他也決定對老闆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王男。
起訴指出,王姓老闆因得標振興醫院處理資源回收室標案,2021年12月7日上午王帶著鄭姓員工等人前往振興醫院地下室停車場整理資源回收物。2人一起搬運連座鐵椅時,王突鬆手,導致鐵椅落下,壓傷鄭的左手,鄭受有左側手部挫傷等傷害後,自行前往國術館就醫,翌日再前往診所仍未見好轉。
直到同年月9日,鄭男突發敗血性休克,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救治,豈料病情急轉直下,醫生告知若要保性命得截肢,他因此受有左上肢壞死性筋膜炎、敗血症、雙足壞疽、右手第一至第五指壞疽、雙足踝壞死金膜炎、右手五指缺血性壞死等傷害。
萬萬沒想到辛苦工作賺錢卻落得截肢,讓無奈的鄭男氣得報警提告。
挨告的王姓老闆否認犯行說,「我當時只有在場指揮員工搬運,大家各搬各的」;張姓證人指出,鄭男曾向他說過手部受傷的情形,檢方根據對話錄音、驗傷證明等,認王男在搬運時,應注意若有體力不支或是無法承受搬運重物時,應立刻告知共同搬運夥伴,但他卻疏未注意,因此依過失重傷害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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