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右)涉嫌行賄遭收押。(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嫌透過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牽線,收受賄賂與不正飲宴等利益,護航廠商取得雲林綠電等標案,今年7月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檢、調後續偵查發現,張騰龍還涉及南部多起案件,橋頭地檢署10月31日約談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長吳瑞安和兩名涉嫌行賄的業者到案後,認為3人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橋頭地檢署表示,全案是接獲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情資,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分署長吳瑞安與廠商張姓、陳姓業者來往甚密,疑有收受賄賂等不法情事,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嚴維德指揮偵辦。
承辦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在10月31日搜索吳瑞安辦公室等地點,並傳喚3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調查發現,陳姓業者南部分署辦理某工程標案時,透過和張瑞安熟識的吳姓業者,在高雄市知名海產餐廳多次飲宴,並交付數百萬的賄款及高價保健食品,作為護航陳姓業者投標或履約
之代價。
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吳瑞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 1項第3款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張姓、陳姓業者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關於職務上行為交付賄賂罪之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3人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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