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搭校車慘遭「男同學沿路侵犯20分鐘」 少年父判賠50萬

▲▼19歲女學生遭摸下半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彰化一名男學生在校車性侵女同學挨告,得和父親連帶賠償賠5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彰化報導

彰化中學生阿偉(化名)趁搭校車時,竟無視車上還有其他同學,將手伸進旁邊女同學小安(化名)的運動褲猥褻、指侵20分鐘,一路侵犯到校門口。全案曝光後,小安的父親怒將阿偉和阿偉父親告上法院,要他們賠100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判兩人要連帶賠償小安和小安父親各30萬、20萬元。

判決指出,阿偉和15歲的小安為同校同學,去年9月1日早上7時許,兩人共同搭乘校車,阿偉趁小安坐他隔壁時,未經小安同意,就將狼爪伸入小安運動褲內猥褻並指侵得逞,前後長達20分鐘,直到校車抵達校門口,阿偉才把手抽出來。

案發後小安的父親得知女兒受害,認為阿偉利用小安心智尚未成熟,不敢反抗,強行性侵她,造成女兒身心陰影,怒對阿偉和阿偉父親連帶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阿偉父親表示他除了養兒子還要奉養母親,無力負擔鉅額賠款,只能賠6萬元。不過法官認為,阿偉犯強制性交,已被少年法庭裁定交付保護管束,阿偉父親身為法定代理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他要連帶賠償小安和她父親各30萬、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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