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放棄中國籍有前例?海基會:過去文書驗證以「戶籍」為主

▲▼海基會發言人蔡孟君。(圖/記者蔡紹堅攝)

▲海基會發言人蔡孟君。(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傳納入陸配徐春鶯,其國籍問題也受到各界關注。對於是否處理過陸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問題,海基會表示,陸配申請在台定居時,依法要提出註銷原大陸「戶籍」的公證書,這是海基會文書驗證會處理到的部分。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日前接受媒體採訪,談到徐春鶯的情況時指出,根據兩岸條例規定,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10年之後,中國大陸配偶可以登記為候選人,具有參政權,但選上民意代表後,仍要依照《國籍法》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的規範,放棄外國籍。

對於過去是否有陸配放棄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海基會發言人蔡孟君11月2日在海基會受訪時說,海基會負責的是文書驗證的部分,根據相關法令規定,陸配長期居留之後要依法申請定居,要提出喪失原籍(戶籍)證明公證書。

蔡孟君指出,「所以經過許可在台定居設籍的話,依法要提出註銷原大陸戶籍的公證書,這部分是海基會文書驗證會處理到的部分。」

蔡孟君強調,「印象中,海基會主要都是處理戶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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