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頻傳賄選! 黃士修強調「絕無不法」...郭董自己人30萬交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郭台銘連署涉不法,已有10多人遭收押,士林地檢署上月起如火如荼追查偵辦,月初再度發動搜索,查到北市張姓前里長與不明共犯商議,以逾20餘萬元為酬,換取千份連署書,向法院聲押獲准。2日約談廖、蘇姓男子、人力派遣公司員工等4人,經檢方漏夜偵訊,依違反選罷法諭知,廖姓生技公司董事長、蘇姓前里長均30萬交保,吳、陳2人請回。

▲▼             。(組合圖/記者黃宥寧攝、翻攝))

▲士林地檢署不停歇偵辦郭台銘連署書涉不法,本月2日約談對象竟有郭台銘投資的生技公司廖姓董事長,檢方複訊後諭知30萬交保。(組合圖/記者黃宥寧攝、翻攝)

士檢指出,北市張姓前里長於當地有相當人脈,與不明共犯商議,以至少20萬元為報酬,希望取得1000份連署書,於是以期約或交付賄賂方式,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並陸續交付空白連署書給熟識親友,並表示每完成1張連署書即交付250元對價。

據了解,誇張的張男(53歲)在郭台銘拼連署期間,毫不避諱在社子一帶拿著連署書到處找人填寫,甚至看到警察還大膽問「要不要簽一下,給你400元」,檢方依串證等理由向法院聲押獲准;至於蘇姓男子,也是深耕北投、士林多年的前里長,與張交情匪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日清晨諭知30萬交保候傳。

▲▼  蘇府庭           。(圖/記者黃宥寧攝)

▲北投區某里蘇姓前里長30萬交保。(圖/記者黃宥寧攝)

步出地檢署,蘇男面對記者詢問「有無替郭台銘做不法的事」,他不假思索邊抓頭回「沒有」,更表示檢察官問了一些與他無關的案情,覺得很冤枉,更指出自己與被收押的張姓前里長沒有配合,隨後與友人快速離去。

▼郭台銘投資的生技公司廖姓董事長被列為被告,訊後30萬交保。(圖/記者黃宥寧攝)

▲▼  郭台銘-廖姓被告    。(圖/記者黃宥寧攝)

此次特別引人注意的是,以被告身份赴地檢署接受訊問的廖姓男子,竟是擔任郭台銘所投資、富佳生技的董事長,他也從凌晨1時許接受問訊到早上近6時,且砸重金禮聘新北檢前檢察官連思藩陪偵,也順利以30萬獲交保,步出地檢署後面對媒體提問時,未回應相關問題就快速與妻子坐上多元計程車離開。

郭辦發言人黃士修上月23日受訪說,從連署第一天就一再強調,連署不可以有對價關係,嚴格禁止任何違法行為,所以如果有傳出相關違法情事,請舉報,郭辦也會全力配合偵辦,更表示傳出賄選的連署站都不是郭辦官方連署站點,更不認識這些人(涉案人),但如今郭台銘投資的生技公司董事長都以被告身分接受偵訊,形同打臉。

針對廖遭偵訊並被交保,《ETtoday新聞雲》尚未取得郭台銘陣營的回應。

▼士林地檢署全力偵辦郭台銘連署書涉不法,發動多次搜索遏止賄選或暴力案件發生,以利選舉順利。(圖/記者黃宥寧製)

▲▼             。(圖/記者黃宥寧製)

士林地檢署表示,為維護明年二合一選舉的公平、公正,集中火力,重兵部署,以專責主任檢察官帶領檢察官全力查察賄選,層層向上溯源,並依所涉犯行情節輕重,做出強制處分,其中陳姓、謝姓、尤姓、江姓、周姓及溫姓等6名被告以新台幣1萬5000元至3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有1名沈姓女主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規定,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或不為連署,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最後重申且強調,將秉持「嚴查不法,肅本清源」的查賄核心宗旨,持續深入偵辦任何選舉不法案件,以行動展現政府強力查賄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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